1、声音艺术作品许可协议书甲方:行为人姓名/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行为人姓名/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是一名声音艺术创作者,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拥有所创作的声音艺术作品的版权;2. 乙方希望获得授权,以合法的方式使用甲方创作的声音艺术作品。基于双方的自愿和平等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授权范围1. 甲方同意将其创作的声音艺术作品(以下简称“作品”)授权给乙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演出、录制、传播、广播、发布、展览、制作衍生作品等。2. 授权
2、的方式、范围、时限及地域将在附件中详细列明。第二条 著作权归属1. 甲方作为声音艺术作品的创作者,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本协议中的授权仅为乙方合法使用的许可,并不影响甲方对作品的著作权归属。2. 乙方在使用作品时,必须标明作品的作者及来源,不得任意更改或删除作品的著作权标识。第三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技术、经营等信息,双方承诺对对方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在协议解除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2. 双方不得将对方的保密信息用于自身或他人的利益,亦不得向其他个人或机构透露、转让或公开披露。第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附件中约定的期限。2. 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授权明细(略)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