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电气供应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共同订立,即供应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接受方(以下简称乙方)。一、协议目的及背景1.1 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经营水电气供应业务的公司,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能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1.2 乙方拥有并合法使用住宅或商业用途等场所,需要获得甲方供应的水、电、气等服务。二、供应范围2.1 甲方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为乙方提供水、电、气等供应服务。2.2 甲方负责提供并维护供应管道、设备和相关服务,确保供应的安全、稳定与可靠性。2.3 乙方有权合理使用所供应的水、电、气,但不得进行滥用、浪费、非法用途等行为。三、使用及支付方式3.1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水、电、气等费用,并及
2、时缴纳相关费用。3.2 乙方应按照约定使用水、电、气等资源,并妥善保管设备,避免损坏和盗用等情况。3.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费用或违反使用约定,甲方有权中断或停止供应,并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追究责任。四、终止协议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解除或终止。4.2 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解除的通知应提前合理期限,并经对方确认。4.3 在协议解除后,双方应依法结清未付费用,并对协议履行期间的义务进行清算。五、争议解决5.1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5.2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六、其他条款6.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6.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七、附则7.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2 本协议的签署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具体地点)。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供应方): 乙方(接受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