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外代理协议委外代理协议标题要求本文件为委外代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旨在明确行为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并约定双方在委外代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 协议当事人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订立:委托方: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受托方: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第二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委托方授权受托方代理委托方进行以下事项:1. 根据委托方要求,代表委托方履行相关合同、协议的义务;2. 代为处理客户服务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咨询、投诉处理等;3. 履行其他双方约定的委外代理职责和义务。第三条 协议内容1. 委外代理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
2、起生效,至指定期限届满或任一方提前终止。2. 委外代理范围:受托方将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代表委托方履行相关合同、协议的义务,并负责处理客户服务事务。3. 信息保密:双方同意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接触到的对方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商业秘密等均视为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擅自外泄或使用。4. 履行义务:受托方应以诚信、专业和高效的方式履行委托事项,并按照委托方的指示和要求进行操作。第四条 协议违约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第五条 协议终止1. 协议期限届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日期到达时,本协议自动终止。2. 在协议期限届满之前,任一方可提前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一定的期限,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终止协议。第六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其他本协议正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础,无关政治活动的处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则。第八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方: 受托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