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股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自愿达成,以明确双方对原始股的分配、转让、承诺及其他相关事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根据双方对原始股的共同理解和约定,在确保甲方的民事行为能力和乙方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的前提下,特此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始股分配1. 甲方同意将自愿配售给乙方一定数量的原始股,具体数量为:(具体数量,数字和中文写法相结合)。2. 甲方将按照协议约定价款,将原始股划转至乙方名下,并办理相关股权登记手续。二、原始股转让1. 在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将其名下原始股转让给另一方:(1)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同意;(2)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强制性规定的转
2、让要求。2. 乙方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甲方有权将原始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转让。三、原始股承诺1. 甲方承诺其持有的原始股为合法取得,不存在侵权、假冒、抄袭等违法行为。2. 甲方确认其提供的与原始股相关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四、违约责任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2. 双方同意,如因违约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
3、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2. 本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等经过签字认可的复制件具有同等效力。六、协议解除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一方违反本协议,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相应义务。2.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相应权益的交割和处理。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八、协议生效方式1. 本协议包含(1)协议标题;(2)正文内容;(3)附件等,所有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甲方和乙方签字确认部分,需要甲、乙双方在对应位置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