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委托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指定日期签署: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指导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1. 委托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向指导方寻求咨询和指导服务。2. 指导方拥有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愿意为委托方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鉴于上述情况,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委托方向指导方咨询并指导有关以下事项的相关问题:(具体描述咨询和指导的事项)第二条 职责和义务2.1 指导方应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情况,就咨询和指导事项向委托方提供专业、准确的建议和指导。2.2 指导方应尽力保护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并不得
2、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获得委托方事先书面授权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2.3 指导方不负任何担保责任,也不对委托方的行为负责。委托方应自行负责咨询和指导事项的执行和结果。2.4 委托方应向指导方提供准确、完整和及时的资料,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3.1 委托方同意按照双方友好协商的方式支付指导方的咨询和指导费用。具体报酬标准和支付方式另行协商确定。3.2 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咨询和指导费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延迟支付责任。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经营计划、市场信息等。指导方应对该等保密信息
3、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非约定的目的。4.2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并且指导方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保密信息进入公共领域。第五条 协议终止5.1 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双方达成书面一致的终止协议;(2)委托方不再寻求咨询和指导服务;(3)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未予以纠正;(4)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5.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履行其在协议终止前所负的义务,并进行结算。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若因本协议引起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商确定的期限】。(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