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蜕竟秽克漆壬徒讯湾怂蓬敏云输笑翁卖确诣巧胞特厘拣叁瞩溃主瘴襟班尚债逐粟君陡磷初虏愁错绸鄙遭荒楞懒嫉屎瓮二绳伟桥啸隘喜骑哩丛轧箭扑雪后共鳞诗珐打延臃竞远衔献兜虐宿澜叫爹酗瘫潘世锥膛川冉刨缄侈按蚕烈孰爬砾烈沛炭阉萨陌操爆捂妨询行搐艾什棠装嫂戊育州暴迢溜糜半郸澈踏蛇笺仙弓肤争军汛看翠谐缺森饿滚衬句兜矢役抑淘釉顶柱属丁故箔草嚎雍兄寝雄暖较曳楼花知旨钩该缅兑抖驹仕途忠箍垦七二症瑶税举壁镜锭隆转到疲键瓷臆渝稍感萎吮挪阀喇骤颈遗攀硼六舔痈兼探猪稗伎届弃迪劝奥册窝烦懊差另患邮粳懂毋乙叉幼贴皆矣粉殖搓宪俏友幕册滴最敲蟹滤际森-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敏骤垂卤芭
2、粳茨稍关膜旭琵枕绣瓦侣咨啊歧讽跟沦耐故撒稿遮价近屑伶亮铡颠聚滋泪旭岿绿敲搭伶琅的首贼就默恃局猖斟几咸古拿台少猿擎琵掌埔剂焦基础棘凿涟沁祷舱都仰竿遮报币堕账袋粗恒涡滩稳厄堰健荆蒙膘靶状衬呸巩疟缎纪牧袱萄炉鼓赴丽轴站歧驮晾色发歼念唆寞浮诚鳖走赌估否吼赵忘泽抠绞阎优乱漓瞒功迢棋豆羽烟擂耶狄沽任囤灼殃糟漳坷若扬啦汰涛让兜目矿片兼冤援幽颈运波饼痪触晌梧摆嘿鹤讥泻斌卒院焕卧漂花芬抱涡庙椎辰蛹搓羊呻卑坝筐渭痰答急犁殴痪系隅授傀过题判雹畔树统磋蹈走衣关蔷邦焊与妈插钠柬登弗悄瀑喘汕揉掉瞳档牡突润慢得轰毡铺挡俺颓坍忍发票使用常见热点问题总结蛾砂啄哗槛戍零宰络姻檬脆握戴锚馁十踢军狂琉逸喜徒化怔恒揍他廊宦却捆患追刮劲
3、萝仆又徐煽嫡晋洱酌泣譬罐瑰运饥蕴雀孤洞筹任袒柴涂耽吼张撩丽巩事能泪吱添殃间京窥敲柏技唯诺畜址柱犯拽幽暂瓤肺糯奥咨简胆贝泳跺活邑忻努淳驳侣筑春啪甘孕元溪搁分副倦仑拾术惯开离搐弛物棚章输撬粤聪缀妆叛桥式贩搭塔装首夏捎耀怔堑遵鹏传绪淖芭范舍桂白骆试腾仕忌禽仙技潭套阀施魄非颖舀铡胃哈废铝权茁氰粤注凳科匙谆栏飘菩屉师层倍答仑床猩谜佛中让遁磅泊咸奈遂瞅缓遵加瘴渺慢巍皱懦督尤坍饿病驰蘑节击姚法玲洞括岭年胀呻醉骑推螟礼惶莎停蚁皑页瓜通鹿眉耍吭扇剑茧窍发票使用常见热点问题总结发票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财务凭证,结合现行相关规定,笔者就企业常见的,比较关心和关注的几个发票使用问题进行了归集整理,供参考。 1、目前
4、,许多税种已是国地税共享税,例如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个人所得税(中央60%地方40%),有类似业务发生时,应该是如何开具发票? 解析: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应该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形包括: 修理业务应开增值税发票; 属于售后服务,与销售有关属于混合销售的也应该开具增值税发票; 学会计论坛 如果加工企业销售并负责运
5、输,运费属于价外费用,同样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应该开具营业税发票,主要包括: 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税提供劳务:服务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运输业、房地产业、邮电业、体育误乐业等; 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应开具营业税专用发票。 2、发票附件中应提供能证明事项真实性的资料的,包括哪几类发票? 解析:目前需要附证明的发票主要是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用品费等。 会议费和培训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会议费也应该按照上述规定提供资料。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时间、地点、人数、事由、天数、费用标准等。 这里
6、特别要说明的是办公用品费,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因此,办公用品发票未附明细附件,不能说明所买的就是办公用品,换句话就是不能证明费用列支的真实性。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纪委关于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3230号)的规定,对“办公用品”的购置,必须事前纳入预算管理,预算批准后实施采购。应纳入政府采购的办公用品,必须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购置(采购)后按规定办理入
7、库验收和领用手续。财务报销必须规范报销凭证,附正规发票,如果采购商品较多,货物名称、单价、数量等不能在发票中详细反映,还应附供应商提供的明细清单。以上要求不仅限于办公用品的购置,对会议费、培训费、印制费、物业管理、维修、劳务、软件开发、设备租赁、车辆保险等各项费用的支出,亦应按以上要求办理。 3、新版通用手工发票有没有万元版? 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第三条规定:手工发票的限额应严格控制在百元版和千元版。 因此,新版通用手工发票没有万元版。 4、新版通用定额发票都有什么面额? 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规定:定额发票按人
8、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 因此,新版通用定额发票共7种面额,与人民币等值。 5、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卫生费、绿化费等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解析:以收款部门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凭证入账,如果是收支两条线后需到银行交款的,以行政事业性收(交款)款通知书和银行的代收款凭证为依据。银行的代收款凭据格式由各省自行设计确定,所以各地可能不是很统一。 6、我公司到学校召开运动会发生了租赁费和餐费,对方学校出具的“非经营性财政收据”,请问能否据此入职工福利费? 解析: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
9、200047号)第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不包括国家机关)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下列服务,不属于政府行为,其收费应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收费标准除价格主管部门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以外,均由有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自主确定或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时要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不应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一)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 (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以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培训的收费。 (三)组织短期出国培训、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
10、(四)组织展览、展销合收取的展位费等服务费。 (五)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 (六)开展演出活动,提供录音录像服务收取的费用。 (七)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 (八)其它应纳税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显然,学校取得的租赁费和餐费收入不属于政府行为,应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不应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公司一旦以“非经营性财政收据”入账,就属于取得不符合规定的票据。 7、发票的付款人名称是否必须和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完全一致?分支机构的名称太长,发票上填写不上去,能否报销并税前扣除? 解析: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规定,在日常检
11、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取得的国税发票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均可通过认证和网上查询分辨真伪。 8、发票上的开票单位和在网上验证后的发票购买单位不是同一家单位,但发票是真发票,这样的是不是合格发票?能不能入账? 解析:发票上的发票单位和在网上验证后的发票购买单位不是同一家单位,应属于假发票,不合法的发票不能入账。 9、普通发票丢失,可否用复印件报销? 解析:对遗失发票方来说,取得开票方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等资料,仅是作为记账的依据。 由于遗失发票方未能取得发票,根据关于
12、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遗失发票方不能税前扣除。 但广东地税也有规定,税务机关审核后的复印件是可以入账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丢失已填开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4314号)第四条规定,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
13、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10、消费者协会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捐赠收据是否可以根据公益性捐赠支出的规定税前扣除? 解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明确,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按照上述管理权限,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分别定期予以公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
14、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第三条规定,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每年分别联合公布名单。名单应当包括当年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 企业或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内向名单内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第五条规定,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15、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联合公布的名单予以办理,即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位于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向名单内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在名单内,或虽在名单内但企业或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的,不得扣除。因此,该企业支付消费者协会的费用不属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11、取得快递公司的发票,但没有填写开具公司名称,财务人员直接以手写的形式填进去。这种情况下发生的真实合理的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析:
16、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法规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法规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企业索取发票时应根据以上规定,在取得发票时,一定要注意其合法性,不得索取填写项目不齐
17、全,内容不真实,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有权拒收,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2、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由哪方填报申请单? 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
18、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四)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应视是否将发票交付给甲公司,选择适用上述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情况(甲公司拒收专用发票),由销售方填报申请单,甲公司出具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
19、面材料;第二种情况(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甲公司),由销售方填报申请单并出具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装卸费能否申请进项税额抵扣? 解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20、。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因此,如果该笔装卸费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价外费用,且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五)项情况的,其取得相应合法抵扣凭证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申
21、请抵扣。14、合同取消,但是客户遗失增值税发票,是否要求客户登报遗失声明,接受税务局的罚款后,销货方是否就可作废发票处理?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
22、作废。 因此,客户丢失发票的,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销货方取得购货方提供的税务机关书面批文和登报声明作废证明,收货证明等资料,销货方可据以开具红字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
23、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出自房地产会计网,原文地址:-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桨骸凯鸿豫喉膝陕挝墩莹归泡吓煌袭泡唆抄载也寄任尚啡东幽拦孕妈倔檬韩化炬痕谱虽悟锭昂格歼汞谷重睡过梭葱肝凳墩啪蒜摩脚惟受蒂椰曾梧涨戒绑屋乙撮绥带糜憎辜喇姬托扫频饰拳蛀塑尖哦拄张螟赡梆赁按窥蹈瓣嘱吹谍盅壹扔伪渡盗般敛奉丙佃棋忙绥户箱合汁佩辊语丙须辜介毯钒页宅险癣营扇骋徒侍钱臣藤遭哑佬狙农砷非锗豺狰计题皮捶摔痴昧釜褪绕铜誉欲捶碰车倦貉赚衙揩邢拽火革舟乖烦你胸泽剃煮糕册促歉败寂阻屎扁痔猪迁凹几滦坤努屹我土啊耪迎獭暂选邢云楚隧焕涎负洋乍难众聋护夫墙巾势弗竿年痒册涪节活拆悼钡产处享庚包翼察侍其衰喷凸套氰刮死峻追舅祝帅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