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20292013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hospital sewage treatment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3-3-29 发布 2013-7-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目 次 前 言.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设计水量与设计水质.3 5 总体要求.4 6 工艺设计.5 7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11 8 检测与过程控制.12 9 辅助设施设计.12 10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2、.13 11 施工与验收.14 12 运行与维护.15 附录 A 常用消毒方法比较.17 前前 言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防止医院污水污染环境,预防疾病传播和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流程及技术参数、设备及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辅助设施设计、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为指导性文件。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2013年3
3、月29日批准。本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流程及技术参数、设备及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辅助设施设计、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可作为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可研、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及医院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依据。疗养院、康复医院等其它医疗机构和兽医院的污水处理工程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4、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11984 氯气安全规程 GBJ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JGJ49-
5、88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CECS07:2004 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CECS97:97 鼓风曝气系统设计规程 CJ/T109-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潜水搅拌机 HJ/T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96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101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177-2005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2HJ/T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24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悬挂式填料 HJ/T24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悬浮填料 HJ/T250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旋转式细格栅 HJ/T25
6、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罗茨鼓风机 HJ/T25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中、微孔曝气器 HJ/T26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格栅除污机 HJ/T263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射流曝气器 HJ/T 276-2006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8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散流式曝气器 HJ/T33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污泥浓缩带式脱水一体机 HJ/T33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潜水排污泵 HJ/T33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生物接触氧化成套装置 HJ/T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
7、T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36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磁管道流量计 HJ/T36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水处理用加药装置 HJ/T37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 2006-2010 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579-2010 膜生物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第253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第380号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环发2003年206号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医院污水 hospital sewage 指医
8、院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当办公、食堂、宿舍等排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亦视为医院污水。3.2 传染病医院污水 infectious hospital sewage 指传染性疾病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传染病房排放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3.3 非传染病医院污水 non infectious hospital sewage 指各类非传染病专科医院以及综合医院除传染病房外排放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3.4 特殊性质医院污水 special hospital sewage 3指医院检验、分析、治疗过程产生的少量特殊性质污水,主要包括
9、酸性污水、含氰污水、含重金属污水、洗印污水、放射性污水等。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4.1 医院污水的收集 4.1.1 医院污水分为传染病医院污水、非传染病医院污水及特殊性质污水。4.1.2 新(改、扩)建医院,在设计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时应考虑将医院病区、非病区、传染病房、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别收集。4.1.3 特殊性质污水应单独收集,经预处理后与医院污水合并处理,不得将特殊性质污水随意排入下水道。4.2 污染负荷 4.2.1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应采取实际检测的方法确定医院污水的污染负荷。医院污水排放量和水质取样检测应符合 HJ/T 91 的技术要求。4.2.2 无实测数据时,医院污水
10、处理工程设计水量和设计水质可类比现有同等规模和性质医院的排放数据,也可根据经验方法或数据进行计算获得。(1)按用水量确定污水处理设计水量 新建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水量可按照医院用水总量的 85%95%确定。医院用水总量可根据GB50015 医院分项生活用水定额和小时变化系数确定。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水量计算公式如下:()311Z1222qqq0.85 0.95864001000ZN KN KQ+=+(1)其中:Q 医院最高日污水量,m3/s。q1 住院部最高日用水定额,L/人d。q2 门诊部最高日用水定额,L/人d。q3 未预见水量,L/s。N1、N2 住院部、门诊部设计人数。Kz1、Kz2
11、小时变化系数。(2)按日均污水量和变化系数确定污水处理设计水量 新建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设计水量亦可按日均污水量和日变化系数经验数据计算,计算公式如下:d86400qKNQ=(2)其中:q 医院日均单位病床污水排放量,L/床d。4N 医院编制床位数。Kd 污水日变化系数。Kd取值根据医院床位数确定:a)N500床的设备齐全的大型医院,q=400 L/床d600L/床d,Kd2.02.2;b)100床N499床的一般设备的中型医院,q=300 L/床d400L/床d,Kd2.22.5;c)N100床的小型医院,q=250 L/床d300L/床d,Kd2.5。(3)设计水质可参考表 1 的经验数据。表
12、 1 医院污水水质指标参考数据 单位:mg/L 指标 CODCr BOD5 SS NH3-N 粪大肠杆菌(个/L)污染物浓度范围 150300 80150 40120 1050 1.01063.0108 平均值 250 100 80 30 1.6108 4.2.3有特殊用水需求的医院,污水排放量可根据特殊用水需求情况适当增大。4.2.4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水量应在实测或测算的基础上留有设计裕量,设计裕量宜取实测值或测算值的 10%20%。5 总体要求总体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全过程控制,减量化原则;(2)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就地达标原则
13、;(3)风险控制,无害化原则。5.1.2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规模,应考虑医院发展统筹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5.1.3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工艺和设备。5.1.4 医院污水处理构筑物应按两组并联设计。5.1.5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排水宜采用重力流排放,必要时可设排水泵站。5.1.6 医院污水处理构筑物应采取防腐蚀、防渗漏、防冻等技术措施,各种构筑物宜加盖密闭,并设通气装置。5.1.7 处理构筑物应考虑排空设施。5.1.8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污染物排放应满足 GB18466 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要求。5.1.9 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废渣的堆放应符合医疗废物
14、集中处置技术规范、HJ/T177-2005 及 HJ/T 276-2006 的有关规定。渗出液、沥下液应收集并返回调节池。5.1.10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以采用低噪声设备和采取隔音为主的控制措施,辅以消声、隔振、吸音等综合噪声治理措施。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场界噪声应符合 GB 3096 和 GB 12348 的规定,建筑物内部设施噪声源控制应符合 GBJ87 中的有关规定。5.1.11 应保持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场界内环境整洁,无污泥杂物遗洒、污水横流等脏乱现象,采取灭 5蝇、灭蚊、灭鼠措施,做到清洁整齐,文明卫生。5.2 工程构成 5.2.1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一般由主体工程、配套及辅助工程组成。5.2
15、.2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等。医院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包括预处理、一级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和消毒处理等单元。5.2.3 配套及辅助工程主要包括电气与自控、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道路与绿化等。5.3 选址及总平面布置 5.3.1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医院总体规划、污水排放口位置、环境卫生要求、风向、工程地质及维护管理和运输等因素来确定。5.3.2 医院污水处理构筑物的位置宜设在医院主体建筑物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5.3.3 在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中,应根据总体规划适当预留余地,以利扩建、施工、运行和维护。5.3.4 医院污水处理
16、工程应有便利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便于污水排放和污泥贮运。5.3.5 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其生产管理建筑物和生活设施宜集中布置,位置和朝向应力求合理,且应与污水处理构、建筑物严格隔离。5.3.6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与病房、居民区等建筑物之间应设绿化防护带或隔离带,以减少臭气和噪音对病人或居民的干扰。6 工艺设计工艺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特殊性质污水应经预处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6.1.2 传染病医院污水应在预消毒后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6.1.3 非传染病医院污水,若处理出水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或海域时,应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二级处理
17、+深度处理+消毒工艺;若处理出水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的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污水管网时,可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6.2 工艺流程 6.2.1 应根据医院性质、规模和污水排放去向,兼顾各地情况,合理确定医院污水处理技术路线。6.2.2 处理工艺流程:(1)出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的二级污水处理厂)的非传染病医院污水,可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工艺流程见图 1。图 1 非传染病医院污水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流程 消毒 城市污水管网 化粪池格栅 调节池混凝沉淀 污泥池 污泥处理系统非传染病医院污水 非传染病医院污水 6(2)出水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海域、或出水回用的非传染病医院污水
18、,一般采用二级处理+(深化处理)+消毒工艺。流程见图 2。图 2 非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流程(3)传染病医院污水,一般采用预消毒+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工艺流程见图 3。图 3 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6.3 医院污水处理单元工艺设计技术要求 6.3.1 预处理工艺 医院污水预处理系统分为特殊性质污水预处理和常规预处理。常规预处理通常由格栅、预消毒池、调节池、脱氯池、初沉池等根据水质及处理要求组合而成。6.3.1.1 特殊性质污水预处理 特殊性质污水应分类收集,足量后单独预处理,再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方法分别为:非传染病医院污水格栅 调节池水解池/初沉池生化 反应池
19、二沉池 消毒池 达标排放或回用 污泥回流 污泥浓缩、脱水 剩余污泥栅渣污泥处置深度处理 传染病医院污水 格栅 预消毒池脱氯池调节池水解池/初沉池 生化 反应池二沉池消毒池达标排放 污泥回流污泥浓缩、脱水剩余污泥 栅渣 污泥处置深度处理 7(1)酸性污水来源于医院检验或制作化学清洗剂时使用硝酸、硫酸、过氯酸、一氯乙酸等酸性物质而产生的污水。酸性废水宜采取中和法。中和剂可选用氢氧化钠、石灰等,中和至 pH 值 78 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2)含氰污水来源于医院在血液、血清、细菌和化学检查分析时使用氰化钾、氰化钠、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钾等含氰化合物而产生的污水。含氰废水宜采用碱式氯化法。含氰废水处
20、理槽有效容积应能容纳不小于半年的污水量。(3)含汞污水来源于医院各种口腔门诊治疗、含汞监测仪器破损、分析检查和诊断中使用氯化高汞、硝酸高汞以及硫氰酸高汞等剧毒物质而产生少量污水。含汞废水宜采用硫化钠沉淀+活性炭吸附法。再经活性炭吸附后,出水汞浓度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含汞浓度低于 0.02 mg/L。(4)含铬污水来源于医院在病理、血液检查及化验等工作中使用重铬酸钾、三氧化铬、铬酸钾等化学品形成污水。含铬废水宜采用化学还原沉淀法。处理后出水中六价铬浓度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含量小于 0.5 mg/L。(5)洗印污水来源于医院放射科照片胶片洗印加工产生
21、洗印污水和废液。显影污水宜采用过氧化氢氧化法。处理后出水中六价铬浓度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洗印显影废液收集后应交由专业处理危险固体废物的单位处理。(6)放射性废水处理 a)放射性废水来源于同位素治疗和诊断产生放射性污水。放射性废水浓度范围为 3.7102 Bq/L3.7105 Bq/L。b)放射性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监测值应满足总 1 Bq/L,总 1000床)、管理水平较高的医院污水消毒处理。i)电解法、化学法二氧化氯消毒及电解法次氯酸钠消毒适用于各种规模医院污水的消毒处理,但要求管理水平较高。j)漂粉精、漂白粉适用于规模300床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医院污水处理消毒系统。6.3
22、.4.2 臭氧消毒 a)传染病医院污水应优先采用臭氧消毒,处理出水再生回用或排入地表水体时应首选臭氧消毒。b)在选择臭氧发生器时,应按污水水质及处理工艺确定臭氧投加量,根据臭氧投加量和单位时间处理水量计算臭氧使用量,按每小时使用臭氧量选择臭氧发生器台数及型号。c)采用臭氧消毒,一级强化处理出水投加量为3050 mg/L,接触时间不小于30 min;二级处理出水投加量为1020 mg/L,接触时间515 min;同时大肠菌群去除率不得低于99.99%。d)应选择气水混合效果好的臭氧进气装置。臭氧与污水接触方式宜采用鼓泡法。e)臭氧消毒系统应设置空压机房、臭氧发生器设备间和操作间。臭氧发生器设备间
23、应留有设备检修空间。臭氧接触塔在寒冷地区应设在室内,尾气处理后由排气管排出室外。f)臭氧消毒系统设备、管道应做防腐处理与密封。g)臭氧发生器设备间应设置通风设备,通风机应安装在靠近地面处。h)在消毒工艺末端应设置尾气处理或尾气回收装置,反应后排出的臭氧尾气必须经过分解破坏或回收利用,处理后的尾气中臭氧含量应小于0.1 mg/L。6.3.4.3 紫外线消毒 a)当二级处理出水 254 nm 紫外线透射率不小于 60、悬浮物浓度小于 20 mg/L 时可采用紫外消毒方式;在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如排入有特殊要求的水域)也可采用紫外消毒方式。b)当水中悬浮物浓度1000 床)且管理水平较高的医院污水处
24、理系统。次氯酸钠NaOCl 无毒,运行、管理无危险性 产生具致癌、致畸作用的有机氯化物(THMs);使水的 PH 值升高 规模300 床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医院污水处理消毒系统 二氧化氯ClO2 具有强烈的氧化作用,不产生有机氯化物(THMs);投放简单方便;不受 pH 影响 ClO2运行、管理有一定的危险性;只能就地生产,就地使用;制取设备复杂;操作管理要求高 适用于各种规模医院污水的消毒处理,但要求管理水平较高。臭氧 O3 有强氧化能力,接触时间短;不产生有机氯化物;不受 pH 影响;能增加水中溶解氧臭氧运行、管理有一定的危险性;操作复杂;制取臭氧的产率低;电能消耗大;基建投资较大;运行成本高 杀菌和杀灭病毒的效果均很好 传染病医院污水应优先采用臭氧消毒;处理出水再生回用或排入水体对水体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应首选臭氧消毒。紫外线 无有害的残余物质;无臭味;操作简单,易实现自动化;运行管理和维修费用低 电耗大;紫外灯管与石英套管需定期更换;对处理水的水质要求较高;无后续杀菌作用 效果好,但对悬浮物浓度有要求 当二级处理出水 254nm 紫外线透射率60、悬浮物浓度20mg/L 时,或特殊要求情况(如排入有特殊要求的水域)可采用紫外消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