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展览会合作协议甲方:公司/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地址:地址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乙方:公司/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地址:地址联系方式:电话/邮箱鉴于甲、乙双方均有意开展展览会合作,并达成以下协议,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和共同受益: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与乙方合作举办属于双方商定的展览会活动,活动主题为:展览会主题。1.2 展览会活动举办地点为:地点,活动时间为:时间,具体展览会的规模、版面租用、设备布置等事项双方另行商定并在后续合作协议中明确。第二条 权利义务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展览会场地,并确保展览会场地的正常运行和设施完善;(2)协助乙方进行活动的推广
2、和宣传,提供必要的合作支持;(3)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展位、会刊广告、活动推广等资源;(4)协助乙方处理展览会期间的相关事宜。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积极组织、策划并推进展览会相关事务,确保展览会顺利进行;(2)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展位、会刊广告等资源,进行宣传和推广活动;(3)支付甲方约定的合作费用,并遵守双方商定的支付方式、时间等;(4)协助甲方处理展览会期间的相关事宜。第三条 合作费用和支付方式3.1 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展位费、会刊广告费等合作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将另行商定并在后续协议中明确。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在展览会合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承诺不向第三方披露或利用该等信息,除非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履行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6.1 本协议的修订、变更或终止需要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6.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协议期满前双方如无异议,可自行延长。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