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代合作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一家经营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资质;乙方亦从事货运代理业务,双方有意就货代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货代”指通过甲方提供的货运代理服务,负责运送乙方委托的货物至目的地。第二条 合作内容2.1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货运代理服务。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真实的委托货物信息,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付款。2.3 甲方应保障乙方的货物安全运输,确保货物按时、完好地送达目的地。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甲
2、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货物运输费用。3.2 乙方应在货物运输完成后的指定期限内支付服务费用。如未按期支付,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应对协议中涉及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4.2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用于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目的。第五条 责任和免责5.1 甲方在履行货运代理服务过程中,应尽到合理的勤勉和谨慎的义务,但无法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负责。5.2 乙方委托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失或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法律规定赔偿损失。第六条 合同终止6.1 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双方一致决定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终止。6.2 在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履行未尽事宜的义务,保证已经交付的货物能够顺利完成运输。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国法律。7.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协议期限届满。(以下无正文,仅为双方签字和盖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