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寻人员协议书协议书编号:XXXXX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急需寻找以下人员(以下简称被寻人员):1.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走失时间: 走失地点: 走失特征描述:2.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走失时间: 走失地点: 走失特征描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和约定1.1 甲方委托乙方全力协助找寻被寻人员,并采取一切合法合理的措施进行搜索。1.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积极参与搜索行动,并保证解决问题的效率和质量。1.3 双方确保合作期间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不得将委托事宜和相关信息泄
2、露给任何第三方。第二条 协作方式2.1 甲方将提供被寻人员的相关信息、照片、走失时间、走失地点等。2.2 乙方将于收到信息后立即展开搜索工作,并及时向甲方汇报搜索进展情况。2.3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之处,甲方将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条 工作分配和合作费用3.1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被寻人员信息,采取多种搜索渠道和方式进行找寻,并保证全力以赴完成寻人任务。3.2 若乙方找寻到被寻人员,甲方将支付预先协商的合理费用。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将在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第四条 责任及免责4.1 乙方承担寻找工作的合理义务,但无法保证找寻成功。4.2 如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等原因导致寻找失败,乙方不承担责任。4.3 乙方在寻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确保行为合法合规。如乙方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乙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寻找成功或终止后终止。6.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及终止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