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机构合作协议协议编号: 编号协议签订日期: 日期本协议由以下几方共同缔结: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是/否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是/否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及乙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2. 甲方及乙方对本协议中的所有陈述、声明和承诺的真实性负责;3. 双方承诺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不违反强制性规定;4. 双方共同致力于开展代理机构业务,并建立合作关系;根据上述事实和共同意愿,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代理机构:指为达
2、成某种目的,由代理人经营并代表委托人从事相关事务的机构。1.2 业务范围:指代理机构在本协议项下所能从事并达成的代理业务范围。第二条 合作内容2.1 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乙方为甲方提供代理机构服务,代表甲方进行相关事务的处理和代理。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有效地完成各项委托事务,并且保证其行为合法、合规。第三条 保密条款3.1 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中可能涉及到双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以及其他敏感信息。双方同意对该等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披露。3.2 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同意将对方提供的所有机密信息归还或销毁。第四条 期限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
3、效期为 指定有效期。4.2 期满前,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可协商续签或重新签订协议。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执行本协议的,双方可暂停履行义务,但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对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6.2 协商未能解决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条款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另行协商确定。7.2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7.3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