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商标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订立:甲方:(转让方)身份证/注册号:住所/注册地址:乙方:(受让方)身份证/注册号:住所/注册地址:鉴于:1. 甲方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商标持有人。2. 甲方拟向乙方转让其名下的商标权益。3. 双方均同意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进行商标权的转让交易。基于以上事实和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协议如下:第一条 商标权转让的范围1.1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商标权益(以下简称商标)转让给乙方。1.2 乙方同意接受并获得该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二条 转让条件2.1 甲方声明和保证是该商标的合法权利人,并享有该商标的使用权。2.2 甲方保证该商标权益没有任何债权
2、、抵押、负债或其他权利限制。2.3 甲方保证对该商标的使用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2.4 乙方同意支付转让该商标的费用,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第三条 转让方式和手续3.1 双方同意签订书面的商标转让协议,并在受理机构办理商标转让登记手续。3.2 商标转让登记手续完成后,甲方应向乙方交付原始商标使用相关文件、证书和资料。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保守商业秘密,对协议条款及相关事项进行保密。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协议内容。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
3、金。5.2 在商标权益转让过程中,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他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六条 协议终止6.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1)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费用的; (2) 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其他约定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况。6.2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甲方返还相关商标使用文件、证书和资料。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和解释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7.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