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税漏税追究协议书协议书标题要求协议书标题:偷税漏税追究协议书协议书正文要求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在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愿签订,以规范各方在偷税漏税追究工作中的行为,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一条 行为人资格要求1.1各方行为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作出意思表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各方行为人应确保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不得虚假变造,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条 法律规定要求2.1各方行为人在追究偷税漏税行为中,应遵循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2各方行为人应妥善履行相关纳税义务,依法缴纳应纳税款项。第三条 公序良俗要
2、求3.1各方行为人在追究偷税漏税行为时,应遵循公序良俗,不得从事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3.2各方行为人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税收秩序的健康发展。第四条 协议书生效与解除4.1本协议书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4.2本协议书可以经各方共同协商决定解除,需经各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解除,并书面通知其他各方。第五条 争议解决5.1本协议书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5.2如出现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各方确认:各方均已认真阅读本协议书的全部内容,并对相关条款的含义和法律效果充分理解和认同,在充分自愿的情况下,谨此达成协议。各方签署人:(签名) (签名) (签名)(名称) (名称) (名称)(日期)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