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场地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的全称)乙方:(承租方的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就办公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物及用途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办公场地(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1.2 乙方同意将租赁物作为办公用途,严禁将其用于其他非法或违法行为。二、租赁期限及租金2.1 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2.2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及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即每月支付(租金金额)元整,最迟于每月的(最后支付日)前支付。三、租赁物的维护与修缮3.1 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安全、卫生及正常使用条件。3.2 乙方应当维护
2、租赁物的整洁及设备的完好,并承担由于乙方疏忽或故意造成的任何损坏或损失所产生的费用。四、协议的解除与违约责任4.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2 乙方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提前解除天数)天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提前通知,则应支付等于(月租金)的违约金。五、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交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六、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的一切书面或口头约定。(以下为签署区域)甲方(出租方)签字:_日期:_乙方(承租方)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