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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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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湘电莱特电气有限公司 标准号:XELE 02 ZL 03 18-2014 2017 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代 替:XELE 02 ZL 01 0918-20134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1 目的 确保正确识别产品、工件和它们的属性状态和质量状态,以防止不同型号、规格、批次或件号的产品、工件发生混淆,防止不合格或可疑产品与合格品混淆;确保使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物料、外包件、外购件和生产过程中零部件及成品等在接收、生产、转序及安装各过程的标识,以及规定的质量追溯控制和记录。 3 职责 3.1 生产采购部负责采购(外包)产品在接收、储存阶段的产品标识、记录以及规定的可追溯性控制,负责在接收储存阶段中检试状态标识、属性状态标识的保持和移植。 3.2 质量部负责对产品检试状态进行标识、记录和检查的实施,对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监控。 3.3 电机车间负责产品在生产制造阶段中的产品标识和记录及规定的可追溯性控制,以及产品标识的保持、移植和记录。 3.4 市场销售部负责内包装、交付安装服务阶段中的产品标识和记录及规定的可追溯性控制,对产品进行包装储运图示和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的监督抽查。 3.5 质量部、技术研发部对质量至关重要的关键、重要零部件、原材料等共同界定唯一性标识的范围,其标识符号、部件和标识位置等由设计、工艺在设计、工艺输出文件中规定,合同有要求时可通过质量控制计划予以规定。 3.6 在上述各个阶段中,工作者应认真作好本工序的标识(包括标识的传递和移植)和相应的记录,检验员对本工序及上道工序的标识进行检查,没有按规定标识和记录的产品一律不得流入下工序。 4 过程活动及要求 4.1 产品标识:包括属性标识和检试状态标识两种。不论采用何种标识方法,都应能表明检试状态,标识应清晰,不应损坏工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表面精度、粗糙度和外观质量。 4.1.1 属性标识分为一般标识和唯一性标识两类。一般标识有货品品名、型号、规格、图号、色标等种类;唯一性标识有炉号、批号或件号、工作号、产品序号等种类。各类产品均采用适用的方式进行标识,以区别不同型号、规格、批次、件次的产品: a) 库房或车间内的产品、部件、原材料分别用合格证、领料单进行规格型号、批次的标识; b) 加工过程中的产品用产品名称、工作号、图号、批次号标识(一般写在质量记录表上),有唯一性标识要记录唯一性标识号; c) 成品用铭牌标识。 4.1.1.1 唯一性标识 当有可追溯性要求时,应对产品进行可追溯性标识,可追溯性标识具有唯一性。产品及零部件唯一性标识由产品设计、工艺人员确定。设计(或工艺)在图样(或SOP)上对标识的形式、位置、尺寸、方式、工序进行规定。确定原则是: a) 成台产品包括成套配件应有唯一性标识; b) 关键件、重要件应有唯一性标识; c) 存入产品成台记录的零部件记录,其对应的零部件应有唯一性标识; d) 有工艺配对要求的零部件应有唯一性配对标识; e) 其它有必要作唯一性标识的工件。 4.1.1.2 唯一性标识的形式和使用范围 a) 产品序号——用于成台产品或成套配件; b) 工作号加顺序号——用于零部件(标识内容较长、工件较小无法作标识时,允许在不会产生混淆的原则下适当简化,但要按图、卡或技术处理单上规定); c) 供应商名称首字母缩写两位加生产年份后两位加生产月份两位加零件编号两位(汽车用电机); d) 生产月份加顺序号——用于工艺配对的零部件。 4.1.1.3 唯一性标识的方式 a) 铭牌; b) 钢印; c) 电蚀笔写字; d) 铸字; e) 油漆; f) 在工件上挂标识牌。 D) 条形码 4.1.2 产品的检试状态标识:为识别产品的质量状态,防止错用和误用不合格品,应对产品质量状态进行标识。 4.1.2.1 产品检试状态标识类型及符号: 标识方法 标记 状态种类 印记符号 标识方法 文字符号 放置区域 待检验 — — 待检 待检区(兰色框) 合格品 △ 记号笔或贴兰色标签 合格 合格区(兰色框) 回用品(返修后回用) 记号笔 回用 合格区(兰色框) 返工合格 ○△ 记号笔 合格 合格区(兰色框) 废 品 × 记号笔 报废 废品区(红色框) 待判定(处置) ○ 记号笔 待判 待处理区(黄色框) 4.1.2.2 产品检试状态标识方法: a) 待检: ——生产现场工作者在质量记录表上自检签字后即表示待检; ——进货检验区设置待检区(黄色框),放入待检区的产品即为待检状态; b) 已检合格: ——库房内产品、下料件和成品用合格证标识; n ——加工中的工件或加工后存栈工件用质量记录表标识,送首检合格的应在工件或载体上用色笔做质量状态标识,在工件上作n 标识,标识中的 n用工序号表示,第3道工序即用 3 表示。 ——生产采购部库房发出的产品用领料单进行标识移植; c) 已检不合格: 所有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都须在质量记录表上注明不合格品通知单编号,并将相应的不合格品通知单附上一起转下工序。 ——让步接收(回用),在质量记录表上注明让步接收(回用);放在兰色框中。 ——报废,在工件醒目处用色笔作“×”标识;并放在废品存放区框中柜,登入废品台帐。 ——拒收,由收料员隔离,并用文字说明; 返工返修完工后按返工返修复检结论进行检试状态并放置在相应标识的区域内;在实物上重新标识,质量记录表上签注不合格单编号。 d) 已检待判定: ——待判定,开出不合格品通知单,尚未处理完毕,检验员在工件上用记号笔作出待判标识;并放在黄色框中。 e)已检验合格存栈但未入库的产品状态标识,由检验员负责在产品铭牌边挂“合格证”,并注明存栈日期。 4.2如发现产品标识、唯一性标识不明、混淆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电机车间负责人,如发现产品质量状态标识不明、混淆等情况应及时报告质量部部长,必要时重新检验,重新标识。 5 记录 5.1 如发现产品标识、唯一性标识不明、混淆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电机车间负责人,如发现产品质量状态标识不明、混淆等情况应及时报告质量部部长,必要时重新检验,重新标识。 5.12 “入库检验报告”由质量部按工作号? 装订,入库检验记录由质量部入库检验员登载在电子报验系统中,或根据产品验收规范的要求扫码记录;永磁电机生产线配置零部件扫码系统,对定子、转子、转轴、端盖等零部件进行唯一性标识和批次性条码管理,采集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数据;“质量记录表”由质量部按工作号装订,所有记录均制定相应的目录,便于检索,保存三年? 。 5.23 有追溯性要求的关键件、重要件的材料合格证、理化、探伤报告等由质量部纳入成台记录,保存三年。 5.34 质量部在每批次发货前应确定并统计所发产品的状态,形成产品状态明细表,与成台记录一并归档,保存三年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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