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旅游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协议编号)本协议由以下签约方(下称为协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就文化旅游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双方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二、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促进协议双方之间的文化旅游合作,加强文化艺术交流,拓展旅游市场,共同推动旅游业的发展。三、合作内容1. 双方将共同制定并实施文化旅游产品开发计划,并共享相关资源和信息,以提供具有文化特色和旅游吸引力的产品和服务。2. 双方将互相支持和推广合作伙伴的文化艺术活动,例如展览、演出、节庆等,以丰富旅游产品和提升游客体验。3. 双方将共同开展
2、市场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推介会等,以扩大双方的市场份额和知名度。4. 双方将就文化旅游活动的组织、运营和管理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共同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和规范,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四、权利与义务1. 协议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且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2. 协议双方应遵守公序良俗,尊重各方的文化差异,不得从事任何侵犯他人权益、宗教信仰、民族风俗的活动或言论。3. 协议双方应保护合作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非法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4. 协议双方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协议的顺利进行,并及时通知对方任何可能影响合作目标达成的事件或变化。五、合同期限与终止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如有需要延长或终止,协议双方应提前(时间)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六、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七、协议生效与变更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并成为双方之间的法律文件。对于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八、其他事项除非经协议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转让或转让给第三方。(以下为正式签署部分,请预留签名和公司公章位置)甲方(签名): 日期:乙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