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资产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乙方:【承租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并经营的企业/个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下述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条款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出租资产的描述甲方同意将以下固定资产出租给乙方使用:- 描述:- 规格:- 数量:- 售后服务(如适用):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协议的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1. 乙方同意支付每月租金为【租金金额】人民币,租金将在每
2、月【日期】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2. 乙方应承担由于资产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第四条 资产的保管和使用1. 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的固定资产,不得将其用于违法活动或者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固定资产,并在租赁期满后如约归还。第五条 维修和保养1. 乙方应按照合理使用的原则对租赁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2. 如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资产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费用。3. 如因正常磨损或意外事故导致资产损坏或无法继续使用,甲方将负责修复或更换资产。第六条 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金额】人民币。2. 除非出
3、现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任何一方解除本协议应提前【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 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3. 本协议解除后,乙方应按照约定归还租赁的固定资产,双方应互不承担额外的责任和义务。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至【仲裁机构名称】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附件/补充条款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