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外合作协议第一条 目的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相关国际法规,本协议旨在规范双方在海外合作项目中的合作行为,并构建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第二条 双方身份确认1. 甲方(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合法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具有合作项目所需的各项资质和技术能力。2. 乙方(以下简称“合作方”)也是一家合法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具备与甲方所需的合作资源和经验相符的能力和经验。3. 双方应当在签署本协议前彼此核实身份,并确认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三条 合作内容1. 双方将针对海外合作项目,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并明确各自的合作责任和义务。2. 合作方将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人力资源等支持,以
2、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3. 本公司将提供合理的技术支持、培训及财务投入,确保项目资源的合理利用。第四条 工作分工1. 双方应当明确各自的工作分工,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的市场开发、产品推广和销售,本公司的技术研发、生产运营等。2. 双方应及时沟通,充分交流合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五条 保密义务1. 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信息及其他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2. 在合作结束后,双方应及时归还、销毁涉及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资料,并向对方出具书面确认。第六条 知识产权保护1. 双方应共同努力保护知识产权,并明确合作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归属。2. 未经持有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复制、传播、修改或侵犯持有方的知识产权。第七条 不可抗力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作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并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方案。第八条 争议解决对于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九条 附则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作项目完成或终止。2.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的修改、补充及争议解释等事宜需双方书面确认。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日期: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