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募集资金管理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为“出资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为“募集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1. 出资人希望向募集方提供资金支持,以推动募集方开展相应的项目或业务;2. 募集方愿意接受出资人的资金支持,并根据协议约定进行合理管理和使用。基于上述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资金的募集和管理方式,保证出资人的权益,并规范募集方的资金使用行为。第二条 资金募集方式1. 出资人同意向募集方提供资金支持,具体金额和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 出资人应保证提供的资金合法来源
2、,不得违法违规。3. 募集方应按照出资人的要求进行资金的募集,不得超出约定的募集金额。第三条 资金管理和使用1. 募集方应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目标合理配置和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2. 募集方应及时向出资人提供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接受出资人的监督和审计。3. 募集方不得将募集到的资金挪作他用,未经出资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抵押资金。第四条 资金回报和退出机制1. 募集方应按照出资人与募集方共同约定的回报机制,向出资人支付约定的回报或利润份额。2. 出资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和协议约定的退出方式,申请退出募集方,并要求返还相应的出资金额。第五条 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
3、,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2.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重新商定相关条款。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生效和修改1. 本协议的正本由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随意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附加条款。第八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2. 本协议不得涉及和使用任何政治内容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方(出资人)签字: 日期:乙方(募集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