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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概念的发展——对休谟与边沁道德理论的互文性解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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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生论坛功利概念的发展 对休谟与边沁道德理论的互文性解读刘摇 威*摇 摇 摘要:休谟与边沁对功利概念的探索与研究,在哲学史上分别有着丰富的讨论。但是,如果将其放在道德理论的维度中,就会发现它们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事实上,在这两位哲学家的功利概念中存在着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它是在休谟与边沁不断对功利概念中主观主义的反思和对功利概念的规范性的发掘中逐渐清晰的。一方面,我们要注意到二者在论述功利概念间明显的差别;另一方面,我们要探索二者在道德理论的维度下对功利概念的发展与完善。如何克服功利概念及其之后的功利主义理论的各种问题,从休谟开始至今都是功利主义哲学的核心话题。而对其文本进行互文性解

2、读是解答这一问题的重要方法之一。关键词:休谟;边沁;功利;道德理论;互文性解读在18 世纪的西方哲学界,功利原则作为道德哲学的原则逐渐成为十分具有影响力的理论。其主要的代表人物就有休谟,他的功利观点引发了至今为止的讨论。而其后继者边沁在这一方面有着继承休谟并自己继续修正发展出来的一套理论。关于这一点,较为经典和一般的结论是:他们虽然*作者简介:刘威,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方向为道德哲学、政治哲学。基金项目:2019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西方哲学经典和名著解读冶(19JJD720001)。276摇 摇哲学评论第 31 辑都使用了“功利冶(util

3、ity)一词,但是其论证的出发点以及目的是不同的。1 边沁表现出了与休谟迥异的旨趣。例如,有学者认为休谟的功利概念是基于情感的,而边沁的功利则是定义善恶的标准,是道德唯一的根据与来源。2 又如,有学者认为,在方法论上,边沁的功利主义和以休谟为代表的苏格兰情感主义(Scottish Sentimentalism)者不同,它寻求的是爱尔维修-牛顿式的道德科学,而情感主义是这种道德科学面对的严重障碍。3 上述两种观点总的倾向是将休谟与边沁对立起来。与之相反,一种观点认为功利概念对休谟十分重要,并且影响了边沁功利原则的形成,苦乐在休谟和边沁的论述中均为行动提供了动机,并且理性在二者的理论中也都是从属于

4、激情的,边沁对功利理论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的进一步论证是对休谟功利理论的修正与推进。通过互文性解读,我们将会发现这一观点更为合理。一、边沁功利概念的来源之一:休谟的功利概念“功利冶 这一概念在休谟的道德哲学中始终都是一个描述性概念,而不是一个规范性概念。这一点在 人性论 和 道德原则研究 中都可以体现出来。例如,在 人性论 中,休谟给出了基于有用性的关于快乐和痛苦的四个来源,“我们只要观察到一个性格自然地对他人是有用的,或对自己是有用的,或对他人是愉快的,或对自己是愉快的,就都感到一种快乐冶 4。这些标准可以被我们认作是德性和道德的唯一标准,但是这种利益和快乐究竟是什么?休谟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定

5、义。同样地,在道德原则研究 中,休谟给予了功利很高的地位:1 2 3 4 Frederick Rosen,Classical Utilitarianism from Hume to Mill(London:Routledge,2003,pp)郾 2930郾李薇:功利概念之辨:休谟与边沁,学术研究 2019 年第 3 期,第 25 页。Douglas G郾 Long,“Utility爷 and the Utility Principle爷:Hume,Smith,Bentham,Mill,冶 Utilitas2,no郾 1(1990):1718郾英 休谟:人性论,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2017 年

6、,第 629 页。功利概念的发展对休谟与边沁道德理论的互文性解读277摇 摇看来事实是:效效用用这个因素在所有主题中都是称赞和赞许的源泉,它是关于行动的价值或过失的所有道德决定经常诉诸的,它是正义、忠实、正直、忠诚和贞洁所受到的尊重的惟惟一一源泉,它是与其他社会性德性如人道、慷慨、博爱、和蔼、宽大、怜悯和自我克制不可分离的,一言以蔽之,它是道德中关乎人类和我们同胞被造物的那个主要部分的基础。1 休谟宣称,“把我们所赋予社会性的德性的称赞归因于它们的效用,这似乎是如此自然的想法,以致人们会期望在道德作家们那里到处碰见这条原则,作为他们推理和探究的主要基础冶 2。当这种原则在其他道德哲学家那被拒绝

7、时,休谟的解决办法不是给出功利的定义,而是说明功利的影响,因为功利原则是被经验证实的原则,但是这个原则究竟是什么,是“根据社会性的德性的这种显而易见的有用性冶 3 吗?是“那个人的交往和善行给社会带来的幸福和满足冶 4 吗?由此,可以明显地看出,在休谟的论述中,功利的内涵是模糊的,而外延也因此变得十分宽广,它至少包括了“利益冶(interest)和“用处冶(use)两个方面。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在休谟的论述中,还存在着一个更为重要的概念,即“共情能力冶(the capacity of sympathy)。5 这一点明确地体现在 人性论 中:如果说任何行为是善良的或恶劣的,那只是因为它是

8、某种性质或性格的标志。它必然是依靠于心灵的持久的原则,这些原则扩及于全 1 2 3 4 5 英 休谟:道德原则研究,曾晓平译,商务印书馆,2001 年,第 82 页。同上,第 63 页。同上,第 64 页。同上,第 30 页。Douglas G郾 Long,“Utility爷 and the Utility Principle爷:Hume,Smith,Bentham,Mill,冶 Utilitas 2,no郾 1(1990):22郾 本文将“同情冶 一律修改为“共情冶,以免与“同情心冶 等概念混淆。278摇 摇哲学评论第 31 辑部行为,并深入于个人的性格之中。1 以及,达到目的的手段,既然只

9、有在那个目的能使人愉快时,才能令人愉快;而且和我们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的福利或朋友的福利,既然只是借着同情作用才能使我们愉快的;所以结果就是:同情是我们对一切人为的德表示尊重的根源。2 共情的作用,在休谟的论述中,是为了在关于正确和错误的正义感中,通过共情让人们对不正义感到不快,即使这种不正义与我们的利益很遥远,这种共情能力是对在一个大的社会中的自利的必要补充。3 事实上,很重要的一点是,在休谟的论述中,如果没有共情能力,自利的动机并不一定会导致对正义原则的遵行,所以在 道德原则研究 中,共情原则的地位相较于 人性论 就变得相对重要了。4 经由共情活动,那些令自己或他人愉快的事物就可以被称为

10、道德,而在这一过程中,均不涉及规范性的要求,例如功利的最大化以及对于功利的计算。5 这符合我们上述的判断,即休谟的功利概念是一种描述性的、后天的概念,而非一种规范性的、先天的概念。不过,正如上文所引,功利在休谟的论述中是“道德中关乎人类和我们同胞被造物的那个主要部分的基础冶,这就必然会引起下述问题:功利这一概念在休谟的道德哲学中的地位如何?我们前面论述的结论似乎是这 1 2 3 4 5 休谟:人性论,第 613 页。同上,第 615616 页。Henry Sidgwick,Outlines of the History of Ethics for English Readers(Indiana

11、polis:Hackett Pub,1988),pp郾 205206郾关于 人性论 和 道德原则研究 之间的种种差异,并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在此,很明确的一点是,至今人们没有就此问题达成一致。J郾 L郾 Mackie,Hume爷s Moral Theory(LondonBoston:Routledge&K郾 Paul,1980),pp郾 151152郾功利概念的发展对休谟与边沁道德理论的互文性解读279摇 摇个概念不是当代功利主义所称的功利,甚至不是边沁所认为的功利,它不涉及其最大化和计算,而是作为正确和错误感觉,愉快和不快感觉的来源。一种行为可以称之为有道德的,是因为它对社会(或者对我们

12、自己)有用,它让我们感到愉悦,我们由此赞同它,于是便称之为有道德的。在这一过程中,休谟确实没有提及判断愉悦程度的标准,也没有给出有用的标准。事实上,这和他的情感主义的伦理学密切相关。我们可以说这种情感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的,一种令他人感到痛苦的行为或事物,可能会让另一个人感到愉悦。这似乎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将功利从一种主观感受转变为一种客观的标准。在这里,休谟的解决方式是引入“旁观者立场冶,“进言之,这些对人们有用的行为和品格都属于具有这些行为和品格的人,而对它们做出道德评价的则是 旁观者爷冶。1 由此,就可以建立道德评价的普遍性和客观性。但是,从这一角度论述功利的客观性似

13、乎是有问题的。例如,某人认为某种行为可以给他带来愉悦感,他有理由称这种行为是有用的,至少对于他自己来说是这样的。但是如果这种行为是被他人折磨,那么似乎对于这种行为是否有用的评价就无法通过一个旁观者来建立其客观性。一方面,如果这种客观性是建立在行为和品格之上的,那就会产生一种行为和感觉不一致的情况,即折磨人的行为在旁观者的立场上是一个客观事件,但是它对于某人来说是令其愉悦的,亦即有用的。即使是旁观者,也是作为另一个主体来观察这一行为。另一方面,旁观者本身并不具有另外一种坚实的标准来建立功利概念的客观性。这是因为休谟并没有提出一个关于功利概念的规范性定义。所以当某人认为被折磨是有用的时候,作为旁观

14、者的另一个人则有三种方式回应这种理论困难:第一,做出有用或者无用的判断;第二,放弃判断;第三,认为这种行为不属于人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不必一定是被人折磨。第一种回应,如上所述,似乎是不可能的。通过旁观者来建立客观性而又不涉及某种规范性标准的结果是建立了一种主体间的标准,如果将这 1 李薇:功利概念之辨:休谟与边沁,第 26 页。280摇 摇哲学评论第 31 辑种标准称之为客观的,则无法和行为本身的客观性区分;此外,这种建立功利客观性的方式可能导致在旁观者之上再加上一个旁观者的无限倒退的情况。总之,因为主观与客观概念本身的混淆,这种建立功利客观性的方式最终实际上是失败的。即使做出了判断,最后也

15、会被证明是主观的,或者说是主体间的,也就是说,它可以建立一种普遍性和恒常性,但不具有客观性,所以第二种回应也存在矫枉过正的问题。第三种回应可以从哲学史的角度得到答案:因此,在他(休谟)那里,真正的道德主体不是大众,而是精英,真正的道德标准不是先天的普遍的人性,而是精英的特定的趣味;大众是启蒙教化的对象,精英承担启蒙教化的使命,他们的任务是让大众感受德性的魅力和社会的好处,使他们自愿在道德上担负起对社会的义务。1 如此一来,那些不符合特定趣味的行为,即使是被非精英认为是有用的,也可以被排除于有用的标准之外,被认为是没有道德的或者是与道德无涉的。历史上,对于某些少数派,精英常常采取这种方式将其排除

16、出道德的行列。当然,在当下,少数派中的精英与大众对于某些行为和品质的判断也是不同的。这似乎揭示了在现实的层面上,下文将要论述的功利普遍性问题也值得怀疑。关于建立功利概念的普遍性,就其建立的方式来说,就是将旁观者由一人变为多人,也就是说不同的旁观者对同一行为或品格达成一致,形成共识。事实上,这种普遍性的最后结果是它在一定的范围内是可行的。但是,问题在于,这种对于功利的普遍性的设定的最大范围在哪里?是全体人类都可以同意的吗?如果是这样,似乎就要预设一种普遍同意的契约,但这明显不是休谟想要的。如果一定要达成共识,这种共识的标准是什么?需要绝对多数还是多于三分之一的旁观者同意,或者是某些有着特殊 1

17、休谟:道德原则研究,译者导言第 18 页。功利概念的发展对休谟与边沁道德理论的互文性解读281摇 摇裁判权的人同意?于是我们可以发现,不管是关于功利的客观性还是普遍性的设定,都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它们在远处看来,在表面上都是很合理的,然而一旦深入来看,都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它们似乎都跳不出一个主观的相对狭窄的范围。也就是说,它们还没有脱离主观感受的范围。如果说以上论述中的功利多集中于个人,我们也可以将这种功利概念延伸到社会的层面,将其看作是一种“社会幸福冶。由于它可以使人愉悦,人们于是赞同这种功利,进而将其确立为道德的基础。1 这样一来,道德的基础就不是一种以自爱(self-love)为背景的功利

18、概念,而是一种以仁爱(benevolence)为背景的功利概念了:没有人是与他人的幸福和苦难绝对地漠不相关的。他人的幸福有一种产生快乐的自然趋向;他人的苦难有一种产生痛苦的自然趋向。这人人在其自身中都可以发现。或许这些原则不能被分解成更简单和更普遍的原则,无论我们为了这个目的而可能作出什么尝试。2 休谟在预设了人性之后,对于他人苦乐的共情能力就可以将功利、赞同、愉悦等联系起来,并使之成为我们人性的一部分。由此,通过对功利的赞同而来的愉悦感就成为了人性的来源。3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休谟区分了两种道德行为,一种是由自然天性或直接的倾向驱动的,也就是个人的苦乐感;一种是由公共的或者私人的功利驱动的。

19、就我们上述论证的这种来自一种公共的功利概念,进而由这种观念塑造的道德行为,在休谟看来是“第二类道德义务冶 4。在接下来的分析中我们将会发现,这与边沁的论述是完全不同的。经过一系列的澄清,我们可以大致确定休谟的功利概念在其道德理论 1 2 3 4 Frederick Rosen,Classical Utilitarianism from Hume to Mill,p郾 34郾休谟:道德原则研究,第 70 页。Frederick Rosen,Classical Utilitarianism from Hume to Mill,p郾 34郾Douglas G郾 Long,“Utility爷 and

20、the Utility Principle爷:Hume,Smith,Bentham,Mill冶,p郾 24郾282摇 摇哲学评论第 31 辑中的位置:通过对于他人苦乐的共情能力,公共功利、赞同、愉悦被联系起来,成为人性的一部分。这其中的公共功利(public utility)是一种描述性的概念,有着丰富的外延,也即在社会中我们可以经验到它们。但是其缺乏内涵,也就是说,它本身并不蕴含一个规范性标准。而通过这种过程形成的道德行为或道德义务都是属于第二类的。在社会的现实层面,对于功利,休谟的态度是很正面的。一方面,公共功利必须在社会中被人们经验到;另一方面,这种功利之所以被人们赞同,是因为它不仅让人

21、们感到愉悦,而且因为它可以让这种愉悦感在社会中不断增长并引起人们的共鸣,也就是说,我们不仅通过功利获得愉悦,而且通过共情能力,我们还能做到对于他人因功利而来的愉悦而感到愉悦。由此,在社会的层面上休谟摆脱了自爱的困扰。而功利则只是这一道德理论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二、边沁对于功利概念的进一步发展边沁功利概念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休谟的功利概念的修正与推进。边沁认同休谟在 人性论 中“一切善德的基础蕴藏在功利之中冶 1 的主题。但是他对这一概念最初的休谟版本并不是十分满意。而边沁自己对于功利概念的理解,最为明确的阐释体现在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 中的这句话中: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位主公 快乐和痛苦 的主宰

22、之下。只有它们才指示我们应当干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干什么。是非标准,因果联系,俱由其定夺功利原理(最大幸福或最大福乐原理)承认这一被支配地位,把它当作旨在依靠理性和法律之手建造福乐大厦的制 1 英 边沁:政府片论,沈叔平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 年,第 149 页脚注。功利概念的发展对休谟与边沁道德理论的互文性解读283摇 摇度的基础。1 十分明显,功利的地位在边沁这里完全不同于休谟。对于休谟来说,尽管他在一些文本中给予了功利很高的地位,但是它本身不是独自发挥作用的,而是尤其依赖于人的共情能力,而在边沁的论述中,我们找不到这样的概念或者人类能力。边沁的功利主义认为,行动仅仅是关于其快乐的或者痛

23、苦的结果的,不管是期望的还是现实的结果。在任何行动中能够导向幸福的“趋向性冶就是功利。2 也就是说,功利吸引人的注意力,使之成为人们的共同目标(幸福)。并且,他认为需要建立一个完全的、系统的关于结果的名册,而不必考虑通常的道德观点的影响。3 从此我们可以看出休谟与边沁关于苦乐的一个共同之处,即他们二人都将这种基于苦乐的行为或者感觉纳入了自己的体系之中。但是,不同的是,在休谟那里,功利是通过苦乐的共情能力成为道德感的来源,苦乐在这里是人的一种感觉,并进而成为了人们赞同与否的根据。而在边沁这里,快乐有着明确的定义,它和实惠、好处、快乐、幸福、利益和功利是同义的,而且它是立法者考虑的目的:已经表明,

24、组成共同体的个人的幸福,或曰其快乐和安全,是立法者应当记住的目的,而且是唯一的目的。它是唯一的标准,依此应当在立法者确定的程度上,使得每个人都将自己的行为规范得符合该标准。4 相对于关于快乐、幸福等概念上二者存在的差异。休谟和边沁在不幸的问题上,有一个明显的相同之处,这就是他们都认为宗教,或者说宗教 1 2 3 4 英 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商务印书馆,2000 年,第 57页。边沁:政府片论,第 115 页。Henry Sidgwick,Outlines of the History of Ethics for English Readers,p郾 240郾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

25、导论,第 81 页。284摇 摇哲学评论第 31 辑式的禁欲主义是不幸来源,这表现出了他们二人对于宗教相近的态度,例如,对于休谟来说:哲学家中间,只有犬儒学派是一个离奇的例子,只有他们曾由纯粹哲学的推理陷入了极度狂妄的行为,正像世界上曾有的任何僧侣或托钵僧一样。一般说来,宗教中的错误是危险的;哲学中的错误则仅仅是可笑而已。1 而对于边沁来说:僧侣们试图赖以把自己同其他人等区别开来的做法称为磨练。这些磨练是他们通过许许多多故意折磨自己的怪僻举动来进行的,其目的在于取悦于神。他们说:神是无限仁慈的,既然最俗相的仁慈者乐于看到别人使他们自己尽可能地快乐,那么使我们自己尽可能地不快乐便是取悦于神的办法

26、。2 可以看出,这样的观点事实上能够体现这两位哲学家的自然主义倾向。在人类的世界中不存在为道德建立其客观性的上帝。对于休谟来说,他不得不面对一系列批评。如上所述,他的道德理论会有陷入主观主义的危险,甚至很多哲学家认为他的道德哲学就是主观主义的。3 而主观主义构建的道德理论自然会遇到普遍性和规范性不足的问题。边沁同样拒绝将宗教作为道德客观性的基础。相对于休谟,他更进一步,提出了一种关于功利的道德实在论。当然,就上述引文,导致不幸的原因不仅是宗教式的禁欲主义,还有 1 2 3 休谟:人性论,第 299 页。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第 64 页。Charles Taylor,Sources of

27、the self: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identity(USA:HarvardUniversity Press,1989),p郾 53郾功利概念的发展对休谟与边沁道德理论的互文性解读285摇 摇宗教本身。从更为宽泛的经验主义的角度来看,边沁无疑是一位无神论者,这让他与威廉佩里的神学功利主义区分开来。人们对于什么能够给予人们快乐和痛苦的了解,远超过其对于上帝意志的了解,所以宣称自己在遵循上帝意志的立法者事实上是在遵循他个人的情感或者是个人利益。1 总之,在边沁的功利主义系统中,其他的理论都可以被认为是对功利原则的一种部分或者歪曲的表达,所以,道德感、常识、理性、正义

28、法则、合宜性、自然法、天然正义、真实、上帝选民论等都可以还原为功利原则。在有关休谟与边沁关于功利问题上最大差异的讨论中,最重要的主题应该就是关于功利的计算问题了。如前所述,休谟的功利概念是一个描述性概念,并没有规范性意义,这导致功利概念在休谟那里是比较模糊的,似乎有用就是功利,但是有用又是什么?功利的客观性问题我们已经讨论过,似乎这个问题只能转化为一种主体间性的问题,在拒绝了上帝之后,功利似乎找不到客观性的来源。边沁在这个问题上给出了自己的、相对于休谟更进一步的解决方法。正如边沁所述,这个问题可以在一种虚构的共同体中被讨论,而不是设置一个不偏不倚的旁观者:共同体的利益是道德术语中所能有的最笼统

29、的用语之一,因而它往往失去意义。在它确有意义时,它有如下述:共同体是个虚构体,由那些被认为可以说构成其成员的个人组成。那么,共同体的利益是什么呢?是组成共同体的若干成员的利益总和。2 在边沁的道德理论中,趋利避害是人的一个道德事实,这是用任何道德理论都无法掩盖与反对的。这就引出了功利的两个特征:客观性和道德性。在客观性方面,因为边沁将人的趋利避害的道德事实与功利概念联系 1 2 英 蒂姆莫尔根:理解功利主义,谭志福译,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 年,第 17 页。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第 58 页。286摇 摇哲学评论第 31 辑起来,其结论就是人在现实中追求的就是实实在在的功利,而不是一种

30、休谟式的主观上的满足。在这里,如上所述,边沁不需要通过设定不偏不倚的旁观者来设定功利的客观性,因为功利就是一种现实中的客观存在。再用被折磨这个行为进行分析,其出发点就不是它使得某人感到愉快,所以它是有用的,进而受到赞同。而正是在这里休谟遇到了客观性如何设定的问题;但是,在边沁的论证中,并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对事物是否有功利的评价标准并不是来自主体,而是来自事物本身的特殊性质。所以,被折磨尽管可以使某人感到愉快,但是这个行为本身事实上对人是有害的,所以并不是功利的,进而也就不是道德的。对于“以自我为中心冶 的情感主义的共情理论,边沁也给出了自己的批评:我说同情和厌恶原理,是指所以赞许和非难某些

31、行动,并非由于它们趋于增大利益有关者的幸福,亦非由于趋于减小其幸福,而只是因为一个人自己感到倾向于赞许之或非难之。也就是说,他举出这一赞许或非难作为其本身的充足原因,否定有寻求任何外在理由的必要。1 总体而言,边沁点出了休谟,或者说情感主义者在对待功利问题上的缺陷:一方面,他们希望引入功利作为主观的情感之外的对于事物道德与否的评价的客观标准,而为了建立这种客观标准所引入的就是不偏不倚的旁观者概念。事实上,这个观点在亚当斯密那里甚至成为了一个中心概念,但是其问题也是十分明显的。第一,这个旁观者是否是现实中的人?如果是,似乎不能保证其不偏不倚和客观,如果不是,那他是什么呢?是一种神秘的预设吗?还是

32、一种主体间的共识?如果人们不能达成共识呢?共识的标准又是什么呢?这些问题在前文中已有所涉及,在此便不赘述。另一方面,这种通过不偏不倚的旁观者进行的论证甚至不能建立其功利的普遍性,很明显的是,这种不偏不倚的旁观者作为两个部分之间的第三 1 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第 6970 页。功利概念的发展对休谟与边沁道德理论的互文性解读287摇 摇者,它所建立的功利的范围是不能超出这三者之间的。如果持这类观点的人想要建立更为普遍的功利概念,就需要设置一个能够覆盖到至少是一个共同体的范围内的旁观者。但是这个旁观者是什么样的?休谟无法给出答案。既然目前还不能建立超出这个范围内的功利,我们只能说,它的普遍性是

33、有限的。而从边沁关于事物本身特性的角度来建立普遍性的论证,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因为,一般认为,事物本身的特性是客观的、普遍的,是洛克式的“第一性质冶。所以,边沁可以认为,在其基础上建立的功利概念自然就摆脱了上述对休谟的批评。不过,边沁的论证也存在问题。问题在于,他需要说明这种特性是什么。因为,不论外在于人的事物有着什么特性,虽然这种特性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它存在与否的原因不是人的情感。但是,之所以我们会知道这种特性,还是因为它对人是有用的,所以问题又回来了:有用到底指的是什么?或者说,功利原则是什么?休谟的回应不能令其他哲学家满意,而边沁的定义相对来说就较为清晰,尽管它依旧存在问题。当

34、然,正因为这种清晰也使它更容易被批判:功利原理是指这样的原理:它按照看来势必增大或减小利益有关者之幸福的倾向,亦即促进或妨碍此种幸福的倾向,来赞成或非难任何一项行动。我说的是无论什么行动,因而不仅是私人的每项行动,而且是政府的每项措施。1 如上所述,边沁已经说明了幸福有着多个同义词,例如实惠、快乐、好处等等,这些同义词能否与我们刚才论证的功利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结合起来呢?总的来说是可以的。首先,人的实惠、好处等必须有一个相应的对象,也就是必须有一个客观的对象与之对应,当我们讨论的情况是现实社会时,这一观点就体现得更加明显。因为,在目前我们所处的社会中,并不存在 美丽新世界 中的未来技术,也没有

35、黑客帝国 中的那种纯 1 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第 58 页。288摇 摇哲学评论第 31 辑粹的精神世界,我们不讨论这些特例。所以,对于伦理问题的讨论,边沁是立足于现实的,而不是从一种更加纯粹的“哲学冶 角度来进行论述。这一点其实在休谟那里也明确地体现出来了。其次,由于人的特定的结构,其与外在事物的关系更多的是为了符合其结构。例如,由于人们会更加关注能解决温饱问题的动植物,所以在历史中便驯化了它们,而不是驯化其他动植物,尽管它们也有各自客观的特征。也就是说,边沁所认为的事物的特性,也就是它们能够符合人的结构,所以,超过宇宙膨胀速度之外的世界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似乎其特性与我们没有太大的

36、关系。当然,关于人的结构,我认为边沁更多的是讨论基于趋乐避害的感官结构及其感官之乐,比如说吃饱穿暖,饱暖而思淫欲,等等。并由此,他建立了能够测量符合人的这种结构的详尽的标准。1 虽然他也详细地列举了诸如虔诚之乐、回忆之乐等快乐,但是基本上这些快乐如果要纳入测量的范围,就需要以感官之乐为基础。例如,回忆之乐需要有可回忆的之前的快乐,这种快乐至少应该是和感官的快乐复合在一起的,而不是一种没有具体依据的快乐。这是他相较于前人的进步,同时,这也是他的局限。而对这个过分注重感官满足的功利问题的解决,就是穆勒的任务了:在所有这些方面,功利主义者都已充分地证明了自己的观点;但他们本可以完全自洽地采纳其他的也

37、许可以说是更高层次的论据。承认某些种类的快乐比其他种类的快乐更值得欲求,更有价值,这与功利原则是完全相容的。荒谬的倒是,我们在评估其他各种事物时,质量与数量都是考虑的因素,然而在评估各种快乐的时候,有人却认为只需考虑数量这一个因素。2 1 2 边沁在 道德和立法原理导论 一书第五章中列举的苦乐的这种方式和佛教中的一些派别十分类似,它们都详细,甚至是繁琐地描述人在现实世界的处境,并且基于这些具体的处境给出关于这个世界的看法。当然,边沁是很乐观的,他列举了很多人世间的幸福快乐,并给出测量它们的标准。而佛教则相反。英 约翰穆勒:功利主义,徐大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年,第 89页。功利概念的

38、发展对休谟与边沁道德理论的互文性解读289摇 摇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边沁,休谟同样没有对人的快乐进行高低程度的区分,一些作者认为这是来自伊壁鸠鲁主义而不同于柏拉图主义和亚里士多德主义的观点。1 总的来说,这一点在这两位哲学家身上体现得还是较为明显的。所以,这就引出了边沁关于功利的数量上的测量的问题了。对于实验方法,休谟与边沁有着不同的看法。休谟的实验方法“反映出他的一种信念,那就是对我们对外部世界和我们人类同胞偶然的和不确定的天性的判断冶 2。这明显是源自休谟的形而上学和认识论,是他的怀疑论所使用的理论工具。而对于边沁来说,实验方法是一种有着精确性和排他性的演示过程,它有着实践目的,是一种“科

39、学冶。由此他提出了估算快乐和痛苦的值的几个维度:强度、持续时间、确定性或不确定性、临近或偏远以及丰度、纯度和广度,并给出了一个严密的程序。3 这个程序有着很强的可行性,因为快乐和痛苦是立法者必须运用的工具。他甚至认为这种量化方式可以通过不断地修正成为真正的科学。最后,功利将会是“衡量和检验一切德行的标准冶。4 而这对于休谟是完全不可想象的。这似乎就体现出了休谟的情感主义道德哲学和边沁的“理性主义冶 道德哲学(爱尔维修-牛顿式的道德科学)之间的差异了。“最大幸福原理冶 很难说是一个十分严谨的理论,但是它尽可能地摆脱了形而上学的思辨。5 在这一点上,这两位哲学家是一致的。其中的原因应该是:他们二者

40、都是以经验世界为基础来建立各自的道德理论的。1 2 3 4 5 Frederick Rosen,Classical Utilitarianism from Hume to Mill,pp郾 4849郾Douglas G郾 Long,“Utility爷 and the Utility Principle爷:Hume,Smith,Bentham,Mill冶,p郾 22郾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第 8689 页。边沁:政府片论,第 150 页脚注。李薇:功利概念之辨:休谟与边沁,第 31 页。290摇 摇哲学评论第 31 辑三、结论如上所述,功利概念从休谟到边沁的发展,有两个主要的线索:第一,脱离

41、对功利的主观主义的态度,试图为功利概念赋予客观性。休谟的解决方式是引入不偏不倚的观察者,边沁的解决方式是将功利概念视作客观性质。第二,从描述性概念向规范性概念的发展。休谟的功利概念是一种描述性概念,而到了边沁这里,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核心的规范性概念。“功利主义冶 开始成为道德哲学中的重要理论,甚至是主流理论。此外,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细节。边沁特别重视社会作为人的一种虚构的理论(想象的共同体)。但是,边沁在方法论上是集体主义的。他认为,如果脱离了社会,功利是不可能的。1 而休谟作为苏格兰情感主义的代表,与其学派中的其他代表人物不同,他不持有一种对于共同体的分离立场(disengaged stanc

42、e)。2 也就是说,他不认为个人能够作为客体脱离社会,也不认为能够从方法论个人主义的立场来研究道德理论。在这一点上,边沁和休谟是一致的。关于休谟和边沁哲学的异同研究,如果再加上亚当斯密和穆勒的话,可谓汗牛充栋,功利是他们论述的一条主线。经过对其中的几个角度进行认真的分析,我们发现,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休谟道德理论中苦乐感、功利、赞同和非议以及共情概念之间的结构和边沁的以功利为核心的伦理理论之间关于功利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讨论。在休谟的道德理论中,功利是作为客观标准被引入道德理论的,为的是克服道德理论的主观性、相对性。通过上述论证,我们认为这个通过不偏不倚的旁观者来建立功利客观性、普遍性的方式是失

43、败的,而对这个困难正是依靠边沁引入事物自身特性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来解决的。总的来说,这种解决是有效的。1 2 Paola Rudan,“Society as a code:Bentham and the fabric of order,冶 History ofEuropean Ideas 42,no郾 1(2016):3940郾Charles Taylor,Sources of the self: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identity,pp郾 344345郾功利概念的发展对休谟与边沁道德理论的互文性解读291摇 摇但是,其中的问题是如何使得事物的特性与功利相联系,在此

44、便引入了人的结构这一概念。在边沁的哲学中,主要体现为人的生理结构,更准确地说是人的感官结构,人只关心与其感官相关的事物的特性。但是很明显,这种观点会让许多哲学家不满意,解决这种过度在乎感官愉悦数量计算的功利问题,就是穆勒的任务了。T Th he e D De ev ve el lo op pm me en nt t o of f t th he e C Co on nc ce ep pt t o of f U Ut ti il li it ty y An intertextual reading of Hume爷s and Bentham爷s moral theories(Liu Wei,In

45、stitute of Foreign Philosophy,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andReligious Studies,Peking University,Beijing,100871)A Ab bs st tr ra ac ct t:Hume爷s and Bentham爷s exploration and study of the concept ofutilityhavebeenrichlydiscussedinthehistoryofphilosophy,respectively郾 However,if they are placed in the dim

46、ension of moral theory,itbecomes clear that they are in fact intrinsically linked to each other郾 In fact,there is an ongoing process of development in the utility concepts of these twophilosophers郾 It is gradually made clear by Hume爷s and Bentham爷s continuousreflection on the subjectivism in the con

47、cept of utility and the discovery of thenormative nature of the concept of utility郾 On the one hand,we have to note the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in their exposition of the concept of utility;on theother hand,we have to explore the development and refinement of the concept ofutility by both in the

48、dimension of moral theory郾 How to overcome the variousproblems of the concept of utility and its subsequent theory of utility has been acentral topic in utilitarian philosophy from Hume onwards to the present day郾 Andan intertextual reading of his texts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ways to answer thisquestion郾K Ke ey yw wo or rd ds s:Hume;Bentham;Utility;Moral theory;Intertextual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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