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舞蹈演出合作协议书舞蹈演出合作协议甲方:甲方姓名/机构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电话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甲方证号乙方:乙方姓名/机构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电话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乙方证号鉴于甲、乙双方有意开展舞蹈演出合作,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订立本舞蹈演出合作协议(下称“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与乙方将共同合作进行舞蹈演出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名称。1.2 甲、乙双方将根据项目需求并通过协商确定演出时间、地点和演出形式。第二条 权益保障2.1 乙方作为舞蹈演出担当者,保证在演出过程中积极认真的完成演出任务。2.2 甲乙双方均应确保演出质量,维护项目形象和声
2、誉。第三条 协议期限3.1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3.2 协议期满前,任何一方若有续约意愿,应提前提前期限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第四条 报酬与支付方式4.1 乙方作为演出担当者,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具体报酬标准双方将在项目洽谈阶段商议,并在附件一中详细列明。4.2 双方约定乙方的报酬将在演出结束后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5.3 本协议亦可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6.1 本协议在以下情
3、况下可被解除: 6.1.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6.1.2 双方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合作无法继续; 6.1.3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且在书面通知后通知期限内未能履行。6.2 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在解除协议后解除期限内结清相应款项。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与争议解决,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7.2 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同意提交争议给相关仲裁机构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八条 保密8.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协议中涉及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的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补充9.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和补充。9.2 本协议及其补充、变更,均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十条 其他条款10.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和附件变更,须经甲、乙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后生效。10.2 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与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10.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 乙 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