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广告合作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订定:甲方:(以下简称“广告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职务:电话:邮箱:乙方:(以下简称“媒体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职务:电话:邮箱:鉴于:1. 广告方为推广自身产品或服务,寻求合适的宣传渠道;2. 媒体方拥有相应的媒体资源,可为广告方提供广告宣传渠道。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广告方委托媒体方负责代理、推广广告方的产品或服务。1.2 媒体方将根据广告方的要求,在自身的媒体平台上展示广告方的推广内容,并确保广告内容的准确、真实。1.3 广告方将按照合作方式支付给媒体方相应的广告费用。第二条 广告费用与支付2.1 广
2、告费用的计算方法及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作协议附表中详细列明。2.2 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广告费用将在广告投放前以现金、电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方式支付至媒体方的指定账户。2.3 如果广告方未按时支付广告费用,媒体方有权暂停或终止相应广告的展示,并保留向广告方追索相应损失的权利。第三条 广告投放周期3.1 广告投放周期自双方正式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开始计算。3.2 广告方需提前与媒体方沟通并确认广告投放周期,包括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并提供相应广告素材。3.3 如果媒体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展示广告,媒体方将与广告方协商解决,并尽可能延长广告展示的时间,以补偿广告方的损失。
3、第四条 形式审查4.1 媒体方有权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合法、正当、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不违背公序良俗。4.2 若媒体方认为广告内容涉及违法、违规或不符合公序良俗等情况,媒体方有权拒绝展示相应广告,并及时通知广告方。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彼此所获得的商业秘密、营销策略、合作内容等保密,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泄露或被第三方获取。5.2 在本协议有效期及终止后,双方仍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2 协议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7.1 若协议期满,双方存在继续合作的意愿,可在协议期限届满前30天内,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合作并签署续约协议。7.2 若协议双方一方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赔偿因解除合作而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八条 附则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告方(甲方): 签字: 日期:媒体方(乙方):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