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发行债券承销协议本协议由以下签署方共同确认并遵守:委托人(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承销商(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委托人计划通过公开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乙方具备进行债券承销的资质和能力,双方充分了解并同意以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一、债券发行信息披露1.1 委托人在债券发行过程中应按照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的披露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1.2 委托人对于提供给乙方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1.3 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委托人提供给乙方的信息进行合法、合规的处理和使用,并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目的。二、债券承销义务
2、2.1 乙方同意根据委托人的发行计划,根据市场情况和市场需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尽力实现债券的有效承销。2.2 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准则的规定,在债券承销过程中不得违规操作,不得传播虚假信息或利用未公开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2.3 委托人应确保乙方获得的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三、承销费用3.1 委托人同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承销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成功后的一定比例的发行价值。3.2 具体的承销费用金额和支付方式将在双方另行商定并载入附件。四、保密义务4.1 双方应对协议签订以及债券发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4.2 双方应合理防范债券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泄漏风险,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五、争议解决5.1 协议的解释与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5.2 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至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六、协议的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履行完毕。6.2 本协议的终止应通过书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办理相关手续。本协议正文共页,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