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宣传协议书协议书编号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共同缔结,为了明确广告宣传活动的权益和责任,特约定如下:一、甲方信息: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地址:联系电话:二、乙方信息: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地址:联系电话:三、协议内容:1. 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广告宣传合作关系,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确保合法合规的广告宣传活动的进行。2. 广告宣传内容: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要求,制作、发布或传播相关广告内容。3. 广告宣传方式:甲方和乙方将协商确定广告宣传的渠道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互联网、平面媒体等。4. 广告宣传期限:甲方和乙方将协商确定广告宣传活动的起止时间。
2、5. 费用和支付: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广告宣传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附件明确约定。6. 权益保障:双方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应互相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侵犯对方的商标权、著作权等权益。7. 法律责任:双方承诺,在广告宣传过程中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诋毁他人形象,不损害社会公序良俗。8. 保密义务:双方对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并以合理的措施保护该等信息的保密性。9. 变更和解除: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需改变合同约定,应经对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10. 争议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或约定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解决。四、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宣传活动结束后终止。2.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履行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和其他相关责任。五、适用法律和管辖: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六、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2. 本协议的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一样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