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费结算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签订日期:日期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与乙方为合作伙伴,为确保双方在运输服务中的权益和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运费结算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送、仓储、配送等相关服务。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安全、准确地完成运输任务。第二条 运费结算方式1.运费的计算标准以双方签订的具体运输合同为准,按照按运输里程、重量、体积或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计算。2.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用
2、清单,准确支付相应的运费。第三条 结算周期1.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支付运费,具体结算周期为:具体结算周期。如无约定,将按照每月结算一次。2.运费结算期限为接收到乙方发出的运费费用清单之日起结算期限内,甲方应进行支付。第四条 付款方式1.甲方应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支付运费,具体支付方式双方协商一致。2.乙方开具正规的发票或费用清单,供甲方参考与记录。第五条 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运费,应支付滞纳金,每逾期一天,滞纳金为未支付金额的滞纳金率%。2.如乙方未按时提供运输服务或服务质量出现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六条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协议及履行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法使用。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力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对方。第八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与争议的解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提交至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第九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