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监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及项目驻地的安全管理、监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条例,切实构建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第三条 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公司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对公司的安全、项目驻地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有管理、监督和检查等责任。第四条 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总工办,负责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
2、律、法规、条例和标准等方面的执行,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布置和安排安全检查等活动,对监理项目驻地本身及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进行督查,对监理规划进行审定。第五条 为加强对项目监理办安全工作的管理,总监理工程师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须和公司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汇报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第六条 总监理工程师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理办安全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监理制度。监理办其他人员须和总监理工程师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第七条 项目监理办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持证上岗,熟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条例,掌握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对施工单位的安全
3、生产的机构、体系、制度及运转各方面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理,并按时接受安全方面的继续再教育。第八条 公司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置安全工作,检查公司及项目监理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监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第九条 每年年底,公司将对公司内部和各项目监理办工作的考核,安全工作、安全监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将考核结果与工资、绩效奖等挂钩。 XXXX 监理公司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
4、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