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技赛事合作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地表示愿意通过合作推动竞技赛事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竞技赛事:指针对特定项目、比赛规则和参与队伍进行的竞争性活动。1.2 合作目标:双方共同努力促进和推动竞技赛事的组织、推广、裁判、宣传等方面的合作。1.3 协作方式:甲、乙双方通过相互合作,共同承担资源投入、责任和义务等。第二条 合作内容2.1 赛事组织:甲方负责赛事策划、运营和组织,乙方提供技术支持、活动场地等必要资源。2.2 赛事宣传:甲方与乙方共同制定推广计划
2、,共同承担赛事宣传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宣传、社交媒体推广等。2.3 赛事裁判:甲、乙双方合作确定裁判标准和裁判组织,确保赛事的公正、公平。2.4 赛事后续: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推动赛事的延续和发展,包括但不限于举办更多场次的赛事、实施更多赛事项目等。第三条 责任和义务3.1 甲方责任:甲方负责赛事的筹备、组织、推广和运营;保证赛事的公正、公平;确保赛事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3.2 乙方责任: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场地资源;参与赛事宣传和推广;严格按照裁判标准执行裁判工作。3.3 共同责任: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资源投入、活动经费、法律责任等。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
3、及双方的商业秘密、活动策划、内部机制等敏感信息,双方应对此类信息进行严格保密。4.2 未经对方明确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第五条 期限和解除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5.2 双方如对本协议内容有异议或无法履行协议要求时,应及时协商解决。5.3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解除后的相关事宜。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正本一式【双方约定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执【双方约定份数】份。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双方以往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约定。7.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甲方: 乙方:全称: 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