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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休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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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制度名称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版 本 第1版 版 次 第0次修改 编 号 QG/CFA-RL05-2007 受控状态 执行主体 人力资源部 监督主体 审计督察部 考评主体 编制日期 2007.6.30 批准日期 2007.6.30 执行日期 2007.7.1 1.目的 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是考核员工出勤、休假状况,强化劳动纪律以及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为维持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员工出勤率、工时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完成各项任务,依据《劳动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的正式员工和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务协议或聘用外派劳务人员协议的有关人员。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1)组织建立公司考勤、休假管理体系,并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2)监督检查和指导部门的考勤、休假实施工作; (3)考勤、休假情况汇总分析和结果处理。 3.2各部室是日常考勤管理工作的实施部门,负责: (1)建立部门内部考勤、休假管理责任体系,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2)设置专人作为考勤员负责部门内部的考核监督、记录工作,考勤员应及时、如实在《考勤表》中记录部门员工当天的实际出勤情况; (3)每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将部门《考勤表》报至人力资源部。 4.工作时间规定 4.1公司实行以下工时制度。 4.1.1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层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销售业务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它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4.1.2其它员工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4.1.3公司在下列节日期间依法安排员工休假 (1)元旦:1天; (2)春节:3天; (3)国际劳动节:3天; (4)国庆节:3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4.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坚守本职工作岗位,禁止从事与本人岗位职责无关的活动,但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公众和公司利益的活动除外。 4.3加班规定 4.3.1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应符合《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1)加班工资应当纳入年度工薪福利预算。为防范白天低效率,不工作,晚上搞加班,浪费生产资源的现象。公司明确规定,在正常情况下,除特殊岗位的特殊员工,其他人员均不得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2)员工的岗位工资中,已经包括了完成正常工作应获得的劳动报酬。为减少不必要的加班,员工应当妥善安排日常工作并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3)员工休息日加班,可以选择与加班相同时间的倒休。 (4)某些特定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而于国家规定的节日加班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照公司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4.3.2各生产部门由于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最多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4.3.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的事件威胁到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等情况,需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到生产经营和公众利益,应及时抢修的; (3)向顾客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时间难以按合同规定保证并将严重影响到公司信誉的;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4.3.4依法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原则上应在一周内安排员工补休,补休不得累积存休。确因工作紧张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公司的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 4.3.5下述情况下依法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 (1)经营工作需要或连续作业不能停产的岗位; (2)设备的维修和检修只能在法定休假日进行的工种; (3)特殊的工作岗位; (4)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特殊任务。 4.3.6加班申请程序 加班需要 填写加班申请预报表 根据预报实际加班 不能加班 部门领导和主管 领导审批 Yes No 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财务在当月或下月工资表中核发 部门加班计划(报告)审批表见附表3 部门加班费审批表见附表4 5.请假总则 5.1请假划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高温假。 5.2员工请假时,应填写《请假单》(见附表1、附表2),并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5.3《请假单》应由班组长、科室领导等基层主管签署意见后,按照审批权限报部门领导和相关主管领导审批。 5.4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或续假,应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部门领导请假或续假,经同意后部门应及时代填《请假单》办理请假审批手续,请假员工应在事后上班当天在代办的《请假单》上签字确认;未获得请假或续假同意的员工不得休假。 5.5未按规定办理请假、续假、补假手续或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请假未获同意而未及时上班的,原则上按旷工论处。 5.6除年休假以外的其他假别,休假时间均包含公休日或法定休假日。 5.7除产假、病假和工伤假外,公司员工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月。 6.请假规定与审批权限 6.1事假 6.1.1员工请事假每次连续不超过十五天,每年累计不超过两个月;超过两个月的,按照旷工论处。 6.1.2员工请事假,须填写《请假单》,按如下批准权限范围办理请假手续: (1)请假三天(含)以内由部门领导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三天以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公司副总级领导应向总经理办公室请假并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6.1.3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及津贴。 (1)事假应提前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2)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论处。 (3)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三次视为旷工一天;迟到一次超过三十分钟的,按照旷工一天论处; (4)月累计旷工七天给予书面警告,连续旷工时间达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达三十天的,公司将做除名论处。 6.2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时,应持医保定点医院病休证明经部门领导同意,到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填写《请假单》,按如下批准权限范围办理请假手续: (1)员工无医院病休证明,但确因身体不适需临时请假看病或休息的,由部门领导审批,每月不超过(含)三天。未获审批而擅自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2)女员工在休病假期间生育或人工流产的,从生育或人工流产之日起计算产假或人工流产假(人工流产假按计划生育假论处),如产假或人工流产假期满需要继续休病假的,休病假时间应前后连续计算。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一个月以上的,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计算和确定医疗期。 (4)病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如下(在一个医疗期内):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及医疗期内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参加本企业工作时间 工资标准 本企业工作5年以下 800 本企业工作5年以上 1200 注:① 员工医疗期自医疗休假的第1天起计算。 ② 医疗期以内,医疗时间2个月以内(含),按照上表工资标准的100%计发;医疗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的按照工资标准的80%计发;医疗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照工资标准的60%计发; ③ 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病假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用的处理:原则上按社会保障部门及公司的规定执行。 (6)员工在医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由员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公司将继续为员工执行医疗期待遇;如果员工在医疗期内治疗结束,劳动合同延期至治疗结束为止。如果员工在医疗期内治疗没有结束,公司在员工医疗期结束时可终止与员工劳动合同。 6.3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1)工伤医疗期是指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2)工伤医疗期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3)公司工伤鉴定委员会负责办理员工工伤医疗期的确认工作。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由公司工伤鉴定委员会通知人力资源部、员工所在部门和员工本人。工伤员工在批准的工伤医疗期内休工伤假,由工伤员工所属部门填写《请假单》,公司工伤鉴定委员会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工伤医疗期未确定之前,由工伤员工所属部门填写《请假单》,假期每次不超过一个月,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5)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或出院养伤期间确属生活不能自理,又无人照顾,经公司工伤鉴定委员会主管人员核实情况后,原则上由员工所在部门派人陪护;如负伤员工家属在本公司工作,经人力资源部与家属所在部门领导协商一致后,可由家属陪护;以上陪护,均按出勤对待;无法派人护理的,可请社会护工;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享受护理费的工伤员工,在公司派人护理期间不享受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工作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6)员工工伤待遇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6.4产假、计划生育假 女职工休产假、计划生育假,需经本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所在部门和计生办签署意见后,经分管领导批准,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2)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晚育的,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护理视为出勤,休假期间按照员工在岗岗位工资核发工资。 (3)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终生只享受一次)。 女职工产假时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由劳动局核算标准,并予以全额发放给员工;在劳动局未核算前,公司按800元/月的标准预发,待劳动局核算后再予以退回预发工资。 (4)女职工产前检查,自怀孕经三个月起,可享受每月1次,每次半日的休假待遇;自怀孕7个月起,可享受每月2次,每次半日的休假待遇,自怀孕9个月起,可享受4次,每次半日的休假待遇。 (5)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6)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有下列规定的休假待遇,如遇特殊情况,由医生决定: 放置节育环者休假2天;男结扎休假7天,女结扎21天;取环休假1天; 计划生育假期按照员工探亲假工资标准执行。 6.5探亲假 (1)员工请探亲假时,应填写《请假单》一式两份,由所在部门领导及主管领导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批; (2)探亲假需另行增加路程假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本人探亲路线和交通方式等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3)各部门应根据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员工探亲休假,员工应服从部门安排。 (4)范围及假期规定: A.员工与配偶不在同一城市(城市间没有从属关系)范围居住,享受探亲假待遇。每年一次(也可以做两次休),假期30天;公司派外的销售业务员,如不享受探配偶假的,可按探亲假标准报销三次往返路费; B.员工与父母不在同一城市范围居住的可享受探望父母待遇。如员工与父母其中一方在一起居住的,不享受探亲假待遇。 未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或两次)探亲假待遇,假期共20天,如果根据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已婚员工每四年可享受一次(或两次)探视父母待遇,假期共20天。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C.探亲假期间,计发标准如下: 参加本企业工作时间 计发标准 本企业工作5年以下 800 本企业工作5年以上 1200 (5)相关细则规定: A.新进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B.员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或归侨侨眷员工出境探亲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出国探亲员工应与公司签订专项协议。 C.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 (6)路费报销规定 A.职工探亲往返可乘坐火车、长途汽车,轮船,不分职级;船费按三等仓票价报销,火车按硬座票价报销。连续乘火车十二小时以上或五十周岁以上连续乘坐火车八小时以上,可报硬席卧铺费。乘坐出租汽车的费用不能报销; B.休探亲假员工,可按标准报销往返路程费; C.出国探亲员工按照公司探亲假标准报销国内路程费; D.乘坐飞机探亲的,可比照硬座、硬卧路费报销,具体报销制度由财务部确定; 6.6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填写《请假单》,由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2)公司员工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外,初婚增加婚假奖励假十二天(共计15天),婚假不补休和累积。 A.婚假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 B.员工婚假为有薪休假,婚假期间按照员工在岗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6.7丧假 (1)员工请丧假时,填写《请假单》,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需到本城市范围以外的地方赴丧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赴丧路线和交通方式等实际情况另行增加路程假。 (2)员工或其配偶直系亲属死亡的,给假三天。需另行增加路程假的,公司可酌情给予路程假。 直系亲属为: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及子女。 (3)丧假期间按照员工在岗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6.8年休假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工作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员工休假。 (2)员工休年休假时,应提前十日申请,填写《请假单》,经部门领导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休假。未经公司批准擅自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3)年休假当年有效,不得存休。如果员工提出申请,公司当年确实无法安排休假的,次年可予以补休。 (4)进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经批准可享受年休假。 (5)下列员工不享受年休假: A.一个年度内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或累计事假超过十五天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B.脱产学习三个月以上(含)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6)享受年休假时间: A.本企业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五年的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享受休假三天每年享受休假五天; B.本企业连续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享受休假七天每年享受休假十天; C.本企业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享受休假十四天; D.本企业连续工龄满二十年及以上,每年享受休假二十天每年享受休假十五天; D. E.休假时间不包含公休日,不含法定休假日; (7)年休假期间按照在岗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6.8高温假 根据长丰集团公司(2005)司字第171号文件《关于员工休假及相关文件的补充规定》第2条“自2006年起,每年8月份公司统一增休一个星期的带薪高温假。”高温假冲抵年休假. 7.休假流程 7.1事病假请假程序 7.2法定假日、高温假休假程序 7.3病假、工伤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年休假请假程序 7.4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合同延期;医疗期合同延期申请程序 8.本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9.附录 附表1:请假申请表(人力资源部存) 附表2:请假申请表(部门存) 附表3:部门加班计划(报告)审批表 附表4:部门加班费审批表 10.本制度自2007年7月1日开始执行。 签发人签名 年 月 日 执行主体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1:请假申请表(人力资源部存) 申请人编号: 姓名: 性别: 部门: 请假事由: 休假类别: 事假 婚假 有薪年休假 丧假 公伤假 产假 探亲假 非公伤假 申请方式:事前 事后 时间:从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共 天) (科室)班组意见: 部门主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副)总经理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2:请假申请表(部门存) 申请人编号: 姓名: 性别: 部门: 请假事由: 休假类别: 事假 婚假 有薪年休假 丧假 公伤假 产假 探亲假 非公伤假 申请方式:事前 事后 时间:从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共 天) (科室)班组意见: 部门主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副)总经理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3: 单位 (部门)加班计划(报告)审批表 单位 节假日加班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 预计加班工时 小时 加班理由 加班人员名单 单位领导意见 部门领导意见 科室领导意见 人力资源部备案 附表4: 单位 (部门)加班费审批表 序号 姓名 加班日期 加班工时 加班费 备注 延长工时 休息日工时 法定假日工时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合计 部门领导签字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人力资源部门意见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苗木数量: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有关事项: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19 ---------------------------------------------------------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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