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代理协议书代理协议书甲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名称)乙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名称)鉴于:1. 甲方具备合法经营相关产品/服务的资质和能力;2. 乙方希望成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负责在指定地区销售甲方的产品/服务;3. 双方都愿意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上述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代理范围1.1 乙方成为甲方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商,有权代理和销售甲方的相关产品/服务。1.2 乙方承诺,将全力推广和市场推销甲方的产品/服务,保持甲方品牌的形象和声誉。1.3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代理和销售产品/
2、服务的义务,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广告或销售行为真实、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条 代理权利与义务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相关产品/服务的详细信息和培训,确保乙方具备充分的代理和销售能力。2.2 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商标、标识等相关知识产权,但在使用期间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2.3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禁未经甲方许可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2.4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上报销售和市场情况,并提供真实的销售数据和报表。2.5 双方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解决在代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分歧。第三条 价格与结算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充分的价格优势,确保乙方有足
3、够的利润空间。3.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并按时支付甲方的货款。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互相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第五条 协议终止5.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1)双方协商一致终止;(2)甲方或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催告后仍未改正;(3)甲方或乙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5.2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停止一切与本协议相关的代理和销售活动。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6.2 如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条款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生效,有效期为 _ 年。7.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下为甲方和乙方签字处)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