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区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编号:【协议编号】签订日期:【日期】甲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电话】乙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电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乙方为甲方提供景区开发及经营合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景区规划设计、活动策划组织、资源整合等。1.2 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景区经营许可及运营权,包括但不限于景区使用权、景区知识产权等。第二条 合作期限2.1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
2、效期为【合作期限】年。2.2 若任何一方有意终止合作,须提前【提前终止期限】书面通知对方。第三条 权利义务3.1 甲乙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完成合作事项,实现双方共同发展目标。3.2 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在景区经营中生成的相关费用,如租金、使用权费用等,具体金额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3 乙方应按照景区规定的相关准则和标准,承担景区经营中涉及的责任,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及其他涉密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4.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期限自合作期限终止之日起【保密期限】年。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任何条款,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5.2 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合作无法继续进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6.1 本合作协议的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就本合作协议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为解决争议的专属管辖法院。第七条 协议变更及终止7.1 本合作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或终止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相应的协议书加以确认。7.2 本合作协议解除、终止或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仍然有效,直至最后结算完毕,方可终止。以上协议内容经双方确认无误,依法签署为准。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