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务代理协议书甲方:(行为人姓名/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工商注册号:乙方:(行为人姓名/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工商注册号:鉴于甲乙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达成以下协议,以便乙方作为甲方的票务代理,并严格履行以下条款和条件。第一条:协议目的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其代理相应的票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出售、转让票务等。第二条:代理权限1. 乙方作为甲方的授权代理人,负责代理甲方的票务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票务的获取、销售、退换票、信息发布等。2.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办理票务相关手续,并且有权签订附带票务服务的合同,代
2、表甲方与其他相关方进行合作。第三条:责任和义务1. 甲方责任:(1)提供真实准确的票务信息和所需文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合法有效。(2)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票务代理费用,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支付。2. 乙方责任:(1)按照甲方的要求协助办理票务相关手续,并尽力确保所提供的票务信息的真实准确。(2)保密甲方的票务信息,避免信息泄露。(3)履行票务代理所需要的其他义务。第四条:费用和分成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票务代理费用为:(具体费用金额和支付方式)。2. 若乙方在代理票务过程中收取额外费用或涉及分成,则双方应在协议签订时就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等达成一致。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
3、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违约方履行能力不足,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和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协议终止。2. 除非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3. 双方应在协议履行期满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若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八条:其他条款本协议未约定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的附件。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