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1、监督和配合行政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组织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2、参与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以及年度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目标、计划,并督促付诸实施。3、制订年度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每季一次检查实施情况,安排下季工作。4、参与行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并组织工会劳动保护监 督检查委员会成员对本单位劳动保护状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按要求对事故隐患填写“事故隐患通知书”, 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5、参与安全生产例会及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会议,代表职工提出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意见。6、收集安全生产
2、、劳动保护方面的职代会提案和职工的 意见、建议,按规定程序落实处理,重大问题列入职代会议程,作出相应决议,并督促执行。督促集体、劳动合同中劳动保护条款的执行落实。对没有劳动保护条款的经济承包方案应提出补充和完善的监督意见。7、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存在的问题出具意见和建议 ; 对未完成劳动保护项目施工的工程,提出不能验 收的意见 ; 对随意削减劳动保护施工项目的情况,提出意见,必要时报上级工会、工程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8、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和危害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代表职工提
3、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报上级工会。9、组织、开展安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竞赛活动。10、督促按规定时间,定期对职工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测,对噪声、有毒有害气体以及其它职业危害超国家规定标准的场所,应督促和协助行政予以治理达标,对一时难以达标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种治理设备可靠投用;结合劳动条件分级工作,听取职工意见,了解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治理有毒有害工作环境,制定和调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职工的防护用品等标准提供依据。11、督促和协助对职工特别是特殊工种和女职工按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参与劳动鉴定工作,对伤残等职业病职工,督促和协助及时做好康复、治疗、疗养工作,按规定落实有关
4、待遇。12、会同女职工委员会,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13、督促贯彻国家有关劳动时间和体息休假规定,制止超体能工作,限期加班加点。对必要的加班加点,督促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14、督促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经费,按规定在生产工作现场设置可靠充足的劳动保护设施。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工会应要求有关方面予以完善、补充或更换。15、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并督促做好职工、外包工临时工安全培训,督促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6、定期研究分析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奖励,建立劳动保护工作的档案、台帐,做好统计上报工作苗木供
5、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