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管理服务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建筑管理服务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甲方须知1. 甲方是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企业;2.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3. 甲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第二条 乙方责任1. 乙方为甲方提供建筑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巡视、安保服务、设备维护等;2. 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标准,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确保服务的质量;3. 乙方需确保其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资质,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2、国法律规定的相关要求;4. 乙方承诺不参与任何违法行为,不干扰建筑物正常秩序和生活环境,不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1.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2. 在有效期届满前,任何一方需提前_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3.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第四条 付款方式与费用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2. 若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需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第五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 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3. 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建筑管理服务合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