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经营权委托协议书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鉴于甲方拥有某分公司的经营权,为了实现有效的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委托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1.1 甲方同意将分公司经营权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和运营。1.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运营。第二条 委托事项2.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采购、库存管理、员工管理等事项。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经营方针和政策进行经营管理,保障分公司的正常运营并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2、2.3 乙方在进行业务决策时,应尽其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并且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3.1 甲方享有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商标权等。3.2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分公司的经营情况,乙方应配合提供相关经营数据和报告。3.3 乙方有权支配分公司的经营资金,并应按照经营需要妥善使用和管理资金。3.4 乙方应确保分公司的机密信息不被泄露,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第四条 委托期限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或月),期满后可协商续签。4.2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60日,任何一方如需终止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准则。5.2 乙方与甲方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六条 附则6.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生效。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