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投资人许诺协议甲方(以下简称“公司”)和乙方(以下简称“被投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被投资人向公司作出的许诺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一、行为人的能力1. 被投资人保证自身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作出该许诺,并享有与此许诺所涉及的权益相对应的权利。二、许诺的真实性1. 被投资人保证其在向公司作出的许诺中,提供的信息和表述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隐瞒关键信息的行为。三、遵守法律法规1. 被投资人承诺,其向公司作出的许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四、遵
2、守公序良俗1. 被投资人承诺,其向公司作出的许诺不违背公序良俗,不侵犯社会公众的普遍利益和公共道德标准,不引起社会不良影响。五、政治敏感性1. 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的正文中不得涉及任何与政治有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观点、政治组织、政治活动等。如有需要,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六、其他1. 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自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2. 本协议的许诺内容不可转让、不可变更,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3. 本协议签署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 本协议包含了双方的完整协议内容,取代了双方先前就该许诺讨论、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声明和约定。本协议在彼此充分理解和愿意的情况下签署,协议双方为了明确各自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协议的有效履行,特此签署本协议。甲方(公司):_乙方(被投资人):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