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性食品研发合作协议甲方:(具体信息)乙方:(具体信息)鉴于甲方和乙方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就功能性食品的研发进行合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目的和范围1.1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规定双方在功能性食品研发方面的合作事项,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得到有效保障。1.2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在功能性食品研发合作中的所有活动和关系。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知识产权等。二、义务和职责2.1 甲方的义务和职责:(具体信息)2.2 乙方的义务和职责:(具体信息)三、合作方式3.1 双方同意在功能性食品研发方面开展合作,并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制定详细的合作计划。3.2 合作
2、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具体信息)四、知识产权保护4.1 甲方和乙方在功能性食品研发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均视为双方共同拥有。4.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保护双方在本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五、保密条款5.1 双方约定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应予以保密。5.2 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合作过程中的保密信息。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6.2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七、协议的生效和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信息)。7.2 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提前(具体期限)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即可终止本协议。八、其他约定8.1 本协议项下任何双方的变更、补充或放弃权利须经双方书面协商,并获得双方的书面确认。8.2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为甲、乙双方在功能性食品研发合作方面的协议内容,请双方仔细阅读并确认,并于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