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井开采权转让协议书协议双方:甲方:(详细个人或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详细个人或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综合考虑双方自愿、公平、公正以及法律法规的约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方转让给乙方瓦斯井开采权并约定相关权利义务。第二条 瓦斯井信息1. 甲方特此向乙方提供瓦斯井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井号、位置、开采情况、采集方式等,供乙方评估决策。第三条 瓦斯井开采权转让1. 甲方确认并保证自身合法享有瓦斯井的开采权,并同意将该开采权转让给乙方。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转让的瓦斯井开采权,并承担相应
2、的权利和义务。3. 瓦斯井开采权转让的具体内容、范围、期限和条件,以及转让的价款等事项,双方另行签订的瓦斯井开采权转让协议中进行约定。第四条 保密义务1. 甲乙双方同意对涉及本协议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使用。2. 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双方应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防止泄露。第五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如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生效1. 本协议正式签署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传真件和扫描件与纸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 其他1. 本协议涉及的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2. 本协议正文不得涉及政治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下无正文,只需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