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创意产业协议协议编号:协议有效期:本文档由以下当事人于何时何地签订:甲方:(公司/个人全称),注册地址:(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乙方:(公司/个人全称),注册地址:(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民法总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合作事项,促进创意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经济效益的获得。第二条 协议内容1. 双方合作项目的详细说明;(详细描述各方的合作具体内容、目标和时间安排等,不得违反相关法
2、律法规的规定)2. 合作期限和权利义务;(详细说明合作期限、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式、资金投入、著作权归属等)3. 合作方式和保密条款;(详细说明合作方式和各方的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用户信息等的保护)4. 合作款项支付及风险责任;(详细说明合作款项支付时限、方式和支付责任及风险分担)第三条 协议履行1. 合作协议一旦生效,双方应按照约定全力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2. 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解决。第四条 协议解除1. 如无特殊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届满自动终止。2. 如双方一方违反协议内容,经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五条 协议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进行补充、变更或修订,双方须以书面形式达成共识。第六条 协议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正式名称/个人姓名):签字日期:乙方(正式名称/个人姓名):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