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招聘服务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服务提供方”):公司名称乙方(以下简称“求职者”):个人姓名鉴于,服务提供方是一家合法注册并经营的网络招聘平台,并拥有必要的技术和资源提供网络招聘服务;求职者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使用服务提供方提供的网络招聘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服务提供方将为求职者提供有效的网络招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浏览、搜索职位信息;创建和完善个人求职档案;与招聘方进行在线沟通等。第二条 服务费用2.1 在服务期限内,服务提供方不收取求职者任何注册或使用费用。第三条 信息真实性和保密3.1 求职者应当保证提供给
2、服务提供方的个人信息和求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因虚假、误导或不完整信息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3.2 服务提供方承诺对求职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求职材料予以保密,未经求职者授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条 法律责任4.1 求职者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违反,求职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2 服务提供方不对求职者通过服务所获取的职位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法性进行保证。求职者应自行判断该职位的可行性,并做出谨慎的决策和行动。第五条 协议的有效期限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
3、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5.2 协议到期前,双方应友好协商是否续签或另行达成协议,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如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7.1 本协议内容如需修改或补充,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附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履行8.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的传真件、电子件与纸质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服务提供方) 乙方:(求职者)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