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策划合作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拥有宣传策划的经验和专业知识;2. 乙方希望借助甲方的专业能力,共同进行宣传策划活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为乙方提供宣传策划服务。1.2 具体的宣传策划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推广、媒体宣传、活动策划、线上推广等。第二条 合作期限2.1 本次合作的期限为合作开始日期至合作结束日期。2.2 若甲方
2、和乙方双方均同意,本次合作可以延长,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三条 合作义务3.1 甲方的义务: (1) 根据乙方需求,提供专业的宣传策划服务; (2) 完成合作任务,并提供合作成果报告; (3) 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 不得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的行为。3.2 乙方的义务: (1) 提供甲方所需的合作信息和数据; (2) 结合甲方的宣传策划建议,积极配合实施; (3) 及时支付甲方约定的合作费用; (4) 不得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的行为。第四条 合作费用4.1 合作费用为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4.2 甲方向乙方提供宣传策划服务产生的费
3、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在本次合作中共同涉及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双方应互相保密。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使用对方的商业机密。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合作无法正常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6.2 如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7.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第八条 协议生效8.1 本协议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如有)的变更、补充、终止,均需双方书面确认。8.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