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力设备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甲方信息乙方(承租方):乙方信息鉴于:1. 甲方拥有合法权利及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出租动力设备;2. 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租赁甲方的动力设备;3.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租赁协议。基于上述约定,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租赁设备描述1. 甲方同意将以下动力设备出租给乙方: 设备名称/型号/描述,数量,技术参数等2. 动力设备的使用期限为 起始日期 至 终止日期。第二条:租金与租期1. 租金总额为 租金总额,币种,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时支付 首次支付金额,币种的租金。2. 乙方应在每个 支付周期 结束时支付对应租金,共计支
2、付 支付周期数 次。第三条:设备保证金1.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时支付 设备保证金金额,币种 作为设备的抵押,并承诺妥善保管和使用设备。2. 设备保证金将在租赁期满后,无任何设备损坏或遗失情况下退还给乙方。第四条:设备使用责任与义务1. 乙方应合理、安全地使用租赁的动力设备,并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 乙方必须妥善保管设备及相关附件,防止遗失、损坏,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条:设备检查与维修1. 甲方有权在合理范围内对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与安全性。2. 如设备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安排维修事宜。第六条:协议终止与解除1.
3、 租赁期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另行协商续租。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导致对方利益受到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第七条:争议解决1. 本协议争议的解决,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八条:协议变更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1. 本协议不得违反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2.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第十条:协议生效与解释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国法律。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