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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住院患者更改基本信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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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东江医院
住院患者更改基本信息程序
随着医院病人住院量的增多,在医院环节中难免会出现少量的患者姓名或者相关信息出错的现象,影响到病人费用报销等问题。为了更好的方便患者,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凡来医院就诊的患者,一律要求使用真实姓名,不得使用他人姓名或借他人名义就诊,如特殊情况发生错误,可按一下程序办理更改手续。
一、 病人或家属填写书面申请书,如实说明更改原因。
二、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证明:
1、申请人为在院病人的,须提供法定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入院证。
2、申请人为出院病人的,须提供法定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明书、出院结算发票。
三、所住科室科主任及主管医师在申请书上审核签名,确认申请患者更改前后系同一病人。
四、住院病历基本信息更改手续由医务科具体负责办理,经审核属实,办理病历更改手续。运行病历,在入院证上更改,并加盖公章,入院证交回科室,放入病历,各类医疗文书中患者姓名,自更改日期起予以更正,更还日期前姓名,不得随意更改。已出院患者提交更改基本信息申请表单后,由医务科统一出具更改证明交患者。
五、凡办理过更正基本信息手续的患者,其住院医师须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录,说明更正基本信息的经过。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患者或家属提出告诫,告知因此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及患者、家属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医 务 科
2014年4月26日
住院患者更改基本信息申请审批表
住院号
入院科室
入院日期
修改前姓名
修改后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申请更改时间
身份证号码
医保/农保 参保编号
修改原因:(由患方亲自填写)
患者(家属)签名:
患者确认更改手印:
科室审核意见:
科主任签名:
护士长签名:
医务科审核意见:
医务科签章
备注:
此表一式两份,加盖医务科公章后有效;一份存医务科,一份置病历中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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