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住院患者更改基本信息程序学习好资料河源东江医院 住院患者更改基本信息程序 随着医院病人住院量的增多,在医院环节中难免会出现少量的患者姓名或者相关信息出错的现象,影响到病人费用报销等问题。为了更好的方便患者,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凡来医院就诊的患者,一律要求使用真实姓名,不得使用他人姓名或借他人名义就诊,如特殊情况发生错误,可按一下程序办理更改手续。一、 病人或家属填写书面申请书,如实说明更改原因。二、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证明: 1、申请人为在院病人的,须提供法定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入院证。 2、申请人为出院病人的,须提供法定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明书
2、、出院结算发票。 三、所住科室科主任及主管医师在申请书上审核签名,确认申请患者更改前后系同一病人。 四、住院病历基本信息更改手续由医务科具体负责办理,经审核属实,办理病历更改手续。运行病历,在入院证上更改,并加盖公章,入院证交回科室,放入病历,各类医疗文书中患者姓名,自更改日期起予以更正,更还日期前姓名,不得随意更改。已出院患者提交更改基本信息申请表单后,由医务科统一出具更改证明交患者。 五、凡办理过更正基本信息手续的患者,其住院医师须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录,说明更正基本信息的经过。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患者或家属提出告诫,告知因此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及患者、家属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医 务 科 2014年4月26日住院患者更改基本信息申请审批表住院号入院科室入院日期修改前姓名修改后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申请更改时间身份证号码医保/农保 参保编号修改原因:(由患方亲自填写) 患者(家属)签名: 患者确认更改手印:科室审核意见: 科主任签名: 护士长签名:医务科审核意见: 医务科签章备注:此表一式两份,加盖医务科公章后有效;一份存医务科,一份置病历中存档。精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