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商代理协议书甲方:厂商名称/个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个人:联系电话:邮箱:乙方:代理商名称/个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个人:联系电话:邮箱:鉴于甲方是一家经营商品生产和销售的厂商,拟委托乙方作为其商品的独家代理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代理范围1.1 乙方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有权代理、销售、宣传甲方的商品,并享有该地区内的独家代理权。1.2 甲方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生产的商品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第二条 代理权力和义务2.1 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广告宣传资料等与产品有关的权利。2.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
2、求进一步促进销售,并提供与产品销售有关的信息和市场反馈。2.3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样品、资料等,并遵守甲方的经营指导和销售政策。第三条 售后服务和责任追究3.1 乙方应确保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退换货事宜。3.2 若乙方存在滥用代理权、虚假宣传、不履行售后服务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代理协议,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应对涉及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4.2 厂商提供给代理商的广告宣传材料、技术资料等均为甲方的专有信息,乙方不得非法使用或向他人披露。第五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5.1 本协议自
3、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5.2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对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相应法律责任。5.3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如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新协议,否则视为自动终止合作关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效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事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共同签署或加盖公章生效。7.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