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院服务协议甲方(养老院名称):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地址:_电话:_身份证/证件号码:_乙方(老年人/身体状况良好委托人):_身份证号码:_住址:_电话:_为确保甲、乙双方的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养老院服务协议如下: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适宜的养老服务环境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住宿、饮食、卫生以及安全保障等。1.2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以及个人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提供相关的康复、护理和娱乐等服务项目。1.3 甲方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安全
2、、舒适的居住环境,并保障乙方的人身与财产安全。1.4 甲方将提供必要的社交活动和精神慰藉,确保乙方的心理健康与社交需求。第二条 服务费用2.1 乙方需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支付服务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宿、医疗、护理、康复和娱乐等费用。2.2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个人情况和服务需求,提供相应的费用清单和费用明细,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予以确认。2.3 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支付周期和方式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支付安排,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第三条 免责与终止3.1 甲方承诺提供到位的服务,但对于乙方自身疾病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不良后果不承担责任。3.2 如甲
3、方未能提供约定的服务,乙方有权要求退还相应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3.3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在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信息,双方均需予以保密。4.2 双方应确保与服务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或使用。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5.2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其他条款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 年。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日期:_ 年 月 日 日期: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