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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527-2016 (代替 DB33∕T 527-2004)购物场所旅游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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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200 A 12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5272016 代替 DB33/T 527-2004 购物场所旅游服务规范 Tourism 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shopping destination 2016 - 07 - 15 发布 2016 - 08 - 15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5272016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1 5 基本要求 . 2 6 旅游服务 . 2 7 质量管理 . 3 DB33/T 5272016

2、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DB33/T 527-2004旅游商品购物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本标准与DB33/T 527-2004 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名称修改为“购物场所旅游服务规范”; 删除了原标准中“3.3.1 等级划分”、“3.3.2 等级评定依据与方法”、“附录 A(认定申请资料)”和“附录 B(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说明)”等内容; 删除了原标准中“5.2 旅游购物点的交通设施”、“5.3 旅游购物点的规模”、“6.7 公用电话”;“8.3 商品卫生”、“10.1 旅游商品种类”、“10.3 旅游商品特色”等内

3、容; 整合了原标准中对于经营行为合法和商品质量合格的基本要求,改写了原标准“4 总则”的相关内容; 增加了对室内空气质量、母婴室、互联网结算等基本硬件条件的要求; 增加了对室内外灯光、背景音乐、室内温湿度、免费饮用水、手机充电装置等旅游基础服务内容的要求; 增加了对民俗文化、商贸节庆、特色展销、主体展览、互动体验等旅游特色服务内容的要求; 增加了对自助查询、在线购物、最大承载量信息、Wi-Fi 信号等旅游智慧服务内容的要求; 增加了对赔偿先付制度和无理由退货制度、 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和持续改进机制等质量管理内容的要求。 本标准由浙江省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ZJQS/T

4、C 1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安吉县风景与旅游管理委员会、浙江省旅游标准化研究会。 本标准起草人:傅玮、程钢、胡斌、侯作前、张孟蛟、谢康卫。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 527-2004 DB33/T 5272016 1 购物场所旅游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购物场所提供服务的总则、基本要求、旅游服务和质量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购物场所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规范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5、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0001.5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5部分:购物符号 GB/T 10001.9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T 15566.5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5部分:购物场所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

6、生标准 GB/T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30240.1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LB/T 011 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LB/T 014 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 LB/T 034 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 SB/T 10409 商业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购物场所 提供购物及相关服务的场所,包括商场、购物街区、购物点等。 4 总则 DB33/T 5272016 2 4.1 合法经营,证照齐全,必须符合工商、公安、消防、卫生

7、、环保、税务、旅游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2 诚信经营,明码标价。 4.3 严禁欺诈、误导游客,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 5 基本要求 5.1 可进入性 5.1.1 选址合理,交通便利,宜充分利用公共交通资源。 5.1.2 导向标识设置合理、清晰,符合 GB/T 15566.1 和 GB/T 15566.5 的规定。 5.2 安全保障 5.2.1 应制定科学、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5.2.2 安全设施设备齐备完好,特种设备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标准,定期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案。 5.2.3 应有明确清晰的安全疏散路线或通道,并保持畅通。 5.2.4

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应符合 GB 2894 的规定。 5.2.5 装有监控设施,覆盖主要区域和通道,配备数量充足的安保人员,定期巡查。 5.2.6 宜设有医疗点,能提供简单基础的医疗服务。 5.3 卫生环保 5.3.1 干净整洁,卫生条件应符合 GB 9664 或 GB 9670 的规定。 5.3.2 公共厕所的数量和分布与游客数量相适应,卫生条件应符合 GB/T 17217 的规定。 5.3.3 配备数量充足的卫生保洁人员,定期清洁。 5.3.4 室内空气质量符合 GB/T 18883 的规定。 5.3.5 垃圾、污水等废弃物宜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统一排放,按照环保要求,循环利用。 5.4 公

9、共设施 5.4.1 自有停车场或周边有公共停车位。 5.4.2 三层(不含)以上经营场所应配备电梯。 5.4.3 合理配备残障人士专用的通道、电梯、厕位等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符合 GB 50763 的规定。 5.4.4 宜在合适的区域设置母婴室,配备母婴服务设施。 5.4.5 设置数量充足且布局合理的收银点,提供银行卡、移动互联网等结算服务。 6 旅游服务 6.1 环境氛围 6.1.1 建筑与周边环境协调,装修有特色,配设休闲文化景观。 6.1.2 规范设置各类店牌和户外广告,外文译写符合 GB/T 30240.1 的规定。 6.1.3 合理设置灯光,照度适中,宜有夜景灯光。 6.1.4 宜有

10、与经营场所环境相协调的背景音乐。 6.1.5 室内设有温度和湿度调控设施,保证温度和湿度适宜、通风良好。 DB33/T 5272016 3 6.2 基础服务 6.2.1 设有服务中心(点),参照 LB/T 011 的要求,为游客提供寄存、咨询、讲解、投诉等服务。 6.2.2 公共信息通用符号、 旅游休闲符号、 购物符号、 无障碍设施符号等设置规范, 符合 GB/T 10001.1、GB/T 10001.2、GB/T 10001.5 和 GB/T 10001.9 的规定。 6.2.3 提供形式丰富、内容齐全的购物、游览、休憩等公共信息。 6.2.4 设有公共广播系统,为游客提供公共广播服务。 6

11、.2.5 提供行李寄存、商品包装和邮寄服务。 6.2.6 宜提供免费饮用水获取、轮椅和雨具租用、手机快速充电等便捷服务。 6.2.7 服务人员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能提供外语服务。 6.3 特色服务 6.3.1 商品、包装、营销、服务等应体现特色,满足游客的个性化需求。 6.3.2 设置有特色的公共休憩区域,配有数量充足的休憩设施,户外区域宜采取一定的避雨措施。 6.3.3 宜提供餐饮、休闲、娱乐等服务,自设餐饮区的卫生条件应符合 GB 16153 的规定。 6.3.4 提供讲解或导览(购)服务,并符合 LB/T 014 中规定的游客购物时的服务要求。 6.3.5 不定期举办相关特色商品展销

12、活动,以及民俗、文化、商贸、节庆等相关活动。 6.3.6 应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开展材质鉴别、商品制作等主客互动活动。 6.3.7 宜设置主题展览区或表演销售区,展示商品文化特色。 6.4 智慧服务 6.4.1 设置自助查询系统,提供自助式导览(购)服务。 6.4.2 提供在线购物等互联网服务。 6.4.3 实时提供最大承载量和瞬间承载量信息,具体核算方法可参考 LB/T 034 的规定。 6.4.4 宜全域覆盖 Wi-Fi 信号。 7 质量管理 7.1 品牌推广 7.1.1 树立品牌意识,打造自有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品牌。 7.1.2 有统一的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并与相关机构合作推广

13、。 7.2 投诉处理 7.2.1 设立专门的质量投诉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解决机制,依法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和无理由退货制度。 7.2.2 公布商品和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建立投诉档案,认真处理并及时反馈每一件投诉,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 90%以上。 7.3 满意度调查 7.3.1 定期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每年不少于 2 次,每次调查的样本数量不少于 200 人次,具体调查方法可参考 SB/T 10409 的规定。 7.3.2 年游客满意度不低于 85%。 DB33/T 5272016 4 7.4 服务改进 7.4.1 对从业人员开展周期性的培训和考核,培训率达到 100%,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7.4.2 建立有效的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和持续改进机制。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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