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3.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防止超压超温/防止设备大面积腐蚀/防止炉外管道爆破/防止锅炉四管漏泄]
[]
5.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8. 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汽轮机进水保护 [防止定子绕组相间短路防止定、转子水路堵塞、漏水12.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
16. 防止开关事故
20. 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
21.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24. 防止交通事故
25.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
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非耐油石棉垫。
管道法兰、阀门及可能漏油部位附近不准有明火,必须明火作业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坚固完整,并包好铁皮。
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在拆下的油管上进时焊接时,必须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
油管道法兰、阀门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油应及时消除,严禁漏油渗透至下部蒸汽管、阀保温层。
油管道法兰、阀门的周围及下方,如敷设有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这些热体保温必须齐全,保温外面应包铁皮。
检修时如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渗油时,应消除漏油点,并更换保温材料。
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并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允许加锁,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牌。
油管道要保证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自由膨胀。
机组油系统的设备及管道损坏发生漏油,凡不能与系统隔绝处理的或热力管道已渗入油的,应立即停机处理。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中“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运行与维护”的有关规定。
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85)。
在氢站或氢气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火作业的地点所测量空气含氢量应在允许范围内,并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明火作业。
制氢场所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时检查和试验。
密封油系统平衡阀、压差阀必须保证动作灵活、可靠,密封瓦间隙必须调整合格。
空、氢侧备用密封油泵应定期进行联动试验。
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特别是氢气系统的动火作业管理;氢气系统动火前后应置换排放合格;动火结束后,及时清理火种。
控制制氢设备、系统和空气中的含氢、含氧量。
严格执行《液氨的安全使用规程》中储氨装置运行与维护”的有关规定。
制氨设备的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应保证充分的照明,照明设施及开关应为防爆型。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
在正常运行中会产生火花的氨压缩机启动控制设备、氨泵等动力的启动控制设备不应布置在氨压缩机房中。库房温度遥测、记录仪表等不宜布置在氨压缩机房中。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在氨区或氨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火作业的地点所测量空气含氨量应在允许范围内,并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明火作业,氨区内严禁明火采暖。
制氨场所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时检查和试验。
进入氨区,要严格执行我厂《氨区出入管理规定》严禁携带手机、打火机,严禁穿带铁掌的鞋。
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特别是氨系统的动火作业管理;(氨区动火必须办理一类动火工作票),氨系统动火前后应置换排放合格;动火结束后,及时清理火种。
采取可靠措施,杜绝因电缆着火造成两台及以上机组停运。
电缆应做防火措施,电缆沟井应设火灾防护系统,并进行分区;电缆孔洞采取有效的封堵措施,防止火灾扩大,杜绝火灾二次危害。
保安电源、直流电源、润滑油泵、消防水泵、事故照明、盘车等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在危急情况下,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高温管道、油系统、点火枪下部、制粉系统等易燃易爆附近电缆应做采取防火阻燃措施,制定定期检查制度。
加强电缆异动、运行管理和监视。
穿墙(或地板、铁板)等油管道应有套管,不允许在套管内有焊缝,加强对材质和焊缝的检查监督。
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特别是加强油系统、氢气系统、制粉系统、输煤系统的动火作业管理;油系统动火前要吹扫;氢气系统动火前后应置换排放合格;制粉系统、输煤系统动火工作前,清理积煤积粉,动火结束后,及时清理火种。
汽轮机、发电机两端应设防腐油箱,油系统严禁带压堵漏。
控制制氢设备、系统和空气中的含氢、含氧量;确保密封油系统完好运行。
加强电缆火灾防护系统的维护管理和消缺工作。
任何电线、电缆敷设时不能接触油管道防止漏电打火。
液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氨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宜超过30℃。氨区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确保消防水泵两路相互独立的电源,强化人员的消防培训。
油系统设备或管道损坏漏油的,不应进行带压处理
应及时处理油系统固定灭火系统缺陷
基 建 阶 段
油罐区一切电气设施应选用防爆型
油罐区电力线路应使用电缆或暗线
油罐区应设有环形消防通道
20
机动车、电瓶车不应随意进入油区
21
动火前,油气含量应小于0.2%
22
进入油罐内使用的防爆灯不应超过12V
23
进入油罐内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无铁钉工作鞋
24
油罐区内的泡沫灭火系统每半年试验一次
25
油区露天消防设施保温应完整
9
应及时消除漏粉缺陷
10
应及时处理固定灭火系统缺陷
基建阶段
1
氨区应布置于厂区边缘
2
储氨罐周围处应有专用围墙
3
氨区地坪应平整
4
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液氨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5
液氨的生产使用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6
液氨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其厂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性乙类建筑的有关规定。
7
液氨生产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液氨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8
氨区必须设置泄露应急处置设备,必须设置安全清洗器。
生产阶段
1
氨区应挂有“严禁烟火”等警示牌,进入制氨站前应交出身上所有火种,严禁在氨区吸烟。
2
应严格落实氨区出入制度
3
在氨区作业应使用铜制工具。
4
在氨区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动火前必须确认现场氨气浓度在合格范围内。( 氨含量 )应用两台仪表测量氨气含量。
5
第一次卸氨前必须对气氨管路和液氨管路用氮气吹扫进行空气置换
6
氨区进行卸氨操作时,必须确认氨车水平停放并固定接地,安全熄火,且在氨车前后设置安全标示,卸料操作,应有专门安全人员现场监督,卸氨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7
动火位置与氨区距离不得超过(安全距离 )
8
氨区应按设计配备相应的防火器材(具体数量 )
1
进入SCI反应区工作,应首先确定无液态氨泄漏。
2
在SCI反应区工作前,应进行充分的通风。
3
在工作前,应用两台仪表测量氨气含量。(氨含量不得超过 )
4
在SCI反应区工作,应采用防爆型照明工具。
5
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6
工作场所应按设计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7
不应直接在充氨管道或设备上焊接
8
焊接前,应清理干净氨管道或设备管道并加装堵板。
9
在电除尘、脱硫内部工作时应测量氨浓度不得超过( )
基 建 阶 段
1
制氢站(供氢站)平面位置防火间距应符合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4932《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2
制氢站(供氢站)应布置于厂区边缘
3
储氢罐周围10米处应有专用围墙
4
制氢站(供氢站)屋顶应做成平面结构
5
制氢站(供氢站)地坪应平整
6
制氢站(供氢站)屋顶每个间隔应设有排气孔
12
避雷针保护范围应高出放空管口1米以上
13
制氢站(供氢站)应安装防爆电气装置
14
氢气管道不得穿过生活间、办公室、配电间、控制室、仪表室、楼梯间和其他不使用氢气的房间。
生 产 阶 段
1
应落实氢气分析化验制度
2
氢冷系统氢气纯度应不低于96%,氧气纯度应不大于2%
3
制氢设备中氢气纯度应不低于99.5%,氧气纯度应不大于0.5%
4
氢冷发电机轴封油不应有中断可能
是
5
氢冷发电机轴封油压应大于氢压
是
6
氢冷发电机运行时,排烟机应连续运行
是
7
氢冷发电机运行时,应每周一次从排烟机出口和主油箱顶取样监测氢气含量(氢气含量应超过厂家规定值或2%)
8
应严格落实气体置换制度
是
9
应每月实测计算一次机组漏氢量
是
10
氢区应挂有“严禁烟火”等警示牌
11
应严格落实氢区出入制度
12
在氢系统或氢区作业应使用铜制或铍铜制工具
是
13
应每周对制氢站(供氢站)空气中含氢量进行监测(含氢量小于1%)
14
在氢区动火,应用两台仪表测量氢气含量
15
备用密封油泵应按规定做联动试验
是
16
氢系统泄漏检查,禁止使用明火
基 建 阶 段
1
应安装阻燃皮带
生 产 阶 段
1
不应将带火种的煤送上皮带
2
停止上煤期间,应按要求进行巡查
3
长期备用煤罐,应做好密封措施
4
上煤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积煤
5
输煤系统消防水压力应能保证水柱不少于10米
6
应及时处理固定灭火系统缺陷
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操作时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当操作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值长,不允许随意修改操作票,不允许解除防误闭锁装置。
在制定的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中分别加入防误装置运行和维护内容。
建立完善的万能钥匙使用和保管制度。防误闭锁装置不能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时,要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值长或变电所所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运行。在防误闭锁装置异常,使用万用钥匙解锁时,需经值长批准。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闭锁功能。
断路器或隔离开关闭锁回路不能用重动继电器,应直接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辅助触点;操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以现场状态为准。
新、扩建的发、变电工程,防误闭锁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投运。。
成套高压开关柜五防功能应齐全,性能应良好。
应配备充足的经过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作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定期检验合格。为防止误登室外带电设备,应采用全封闭(包括网状)的检修临时围栏,并悬挂警示安全标志。
强化岗位培训,提高人员的技术素质,要求持证上岗。
检修工作和运行操作应使用标准工作票、操作票,达到运行操作标准化;
检修人员、运行人员工作前要认真进行危险点分析,切实做好防止误操作发生的措施。
填制单位
项目
序号
应完成的工作
检 查 情 况
整改完成情况
是
否
时间
填报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是
否
时间
两票管理
1
应有两票管理制度
是
2009.02.20
2
应对两票进行定期动态检查
是
2009.02.20
3
检修工作应使用标准工作票
是
2009.02.20
4
运行操作应使用标准操作票并按要求严格执行
是
2009.02.20
5
工作前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可靠的预控措施
是
2009.02.20
6
应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当操作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汇报值长。
是
2009.02.20
7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定期进行培训、审核
是
2009.02.20
防误闭锁装置
防误闭锁装置
1
升压站防误装置应齐全并实现五防功能
是
2009.02.20
2
升压站防误装置功能应完备(即五防功能)
是
2009.02.20
3
110KV以上变电站应装设微机防误闭锁装置
是
2009.02.20
4
厂用电系统包括成套高压开关柜防误功能应完备(即五防功能)
是
2009.02.20
5
所有防误装置应正常投入运行
是
2009.02.20
6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有电气闭锁功能
7
运行规程中应有防误闭锁装置的操作规定
是
2009.02.20
8
运行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防误闭锁装置
是
2009.02.20
9
防误闭锁装置应有检修维护规程并定期进行检修、检查、校验
10
应有健全的防误装置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是
2009.02.20
11
防误装置所用电源应与保护、控制电源分开
12
断路器、隔离开关闭锁回路不应使用重动继电器
14
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厂总工程师同意后进行(短时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值长同意)
是
2009.02.20
15
新、扩建电厂,防误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投运
其它
1
电气检修工作中应采用全封闭(包括网状)的检修临时围栏并悬挂警示安全标志。
2
电气操作中应使用合格的安全工作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定期进行检验。
是
2009.02.20
3
应有落实防止误操作责任制的管理措施
是
2009.02.20
3.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原文
为了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199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2000)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把防止锅炉承压部件爆破泄漏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实到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和检验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中,并重点要求如下:
新建锅炉在安装阶段应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新建锅炉投运1年后要结合检查性大修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在役锅炉结合每次大修开展锅炉定期检验。锅炉检验项目和程序按有关规定进行。
防止超压超温
严防锅炉缺水和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在水位表数量不足(指能正确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数量)、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参加电网调峰的锅炉,运行规程中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按调峰设计的锅炉,其调峰性能应与汽轮机性能相匹配;非调峰设计的锅炉,其调峰负荷的下限应由水动力计算、试验及燃烧稳定性试验确定,并在运行规程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
对直流锅炉的蒸发段、分离器、过热器、再热器出口导汽管等应有完整的管壁温度测点,以便监视各导汽管间的温度偏差,防止超温爆管。
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规程执行。
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锅炉在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整定时,严禁非试验人员进入现场。
防止设备大面积腐蚀
严格执行《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12145-1999)、《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561-1995)、《关于防止火力发电厂凝汽器铜管结垢腐蚀的意见》[(81)生技字52号]和《防止电厂锅炉结垢腐蚀的改进措施和要求》[(88)电生字81号、基火字75]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强化学监督工作。
凝结水的精处理设备严禁退出运行。在凝结器铜管发生泄漏凝结水品质超标时,应及时查找、堵漏。
品质不合格的给水严禁进入锅炉、蒸汽品质不合格严禁并汽。水冷壁结垢超标时,要及时进行酸洗,防止发生垢下腐蚀及氢脆。
按照《火力发电厂停(备)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SD223-87)进行锅炉停用保护,防止炉管停用腐蚀。
加强凝结器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安装或更新凝汽器铜管前,要对铜管全面进行探伤检查。
加强锅炉燃烧调整,改善贴壁气氛,避免高温腐蚀。
防止炉外管道爆破
加强对炉外管道的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等现象应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当炉外管道有漏汽、漏水现象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若不能与系统隔离进行处理时,应立即停炉。
定期对导汽管、汽连络管、水连络管、下降管等炉外管道以及弯管、弯头、联箱封头等进行检查,发现缺陷(如表面裂纹、冲刷减薄或材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加强对汽水系统中的高中压疏水、排污、减温水等小径管的管座焊缝、内壁冲刷和外表腐蚀现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按照《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2000),对汽包、集中下降管、联箱、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弯管、弯头、阀门、三通等大口径部件及其焊缝进行检查。
按照《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616-1997)的要求,对支吊架进行定期检查。对运行100kh的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支吊架要进行全面检查和调整,必要时应进行应力核算。
对于易引起汽水两相流的疏水、空气等管道,应重点检查其与母管相连的角焊缝、母管开孔的内孔周围、弯头等部位的裂纹和冲刷,其管道、弯头、三通和阀门,运行100kh后,宜结合检修全部更换。
要加强锅炉及大口径管道制造和安装质量监督、检查。电站管件制造单位应持有有关的资质证书。
要认真进行锅炉监造、安全性能检验和竣工验收的检验工作。
加强焊工管理及完善焊接工艺质量和评定。杜绝无证(含过期证)上岗和超合格证允许范围施焊现象。焊接工艺、质量、热处理及焊接检验应符合《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L5007-1992)有关规定。
在检修中,应重点检查可能因膨胀和机械原因引起的承压部件爆漏的缺陷。
定期对喷水减温器检查,防止减温器喷头及套筒断裂造成过热器联箱裂纹。
加强锅炉安全监察工作,锅炉第一次投入使用前应及时填写锅炉登录簿,并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办理使用证。
防止锅炉四管漏泄
严格执行《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爆漏技术导则》(能源电[1992]1069号)。
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管发生爆漏时,应及时停运,防止扩大冲刷损坏其他管段。大型锅炉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漏泄监测装置。
定期检查水冷壁刚性梁四角连接及燃烧器悬吊机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因水冷壁晃动或燃烧器与水冷壁鳍片处焊缝受力过载拉裂而造成水冷壁泄漏。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机组和设备,必须按规定对主设备特别是承压管路进行全面检查和试验,组织专家进行全面安全性评估,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按照《电力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要求,加强司炉工的培训,持证上岗;200MW及以上机组的司炉须经模拟机培训,并考试合格。
火电厂、火电安装单位应配备锅炉压力容器监督工程师,并持证上岗。
修改及说明
上述重点要求自提出以来对火力发电厂防止大容量锅炉爆漏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仍然符合电力行业、国家的有关条例、标准、规程和规范,因此,上述全部条款仍然适用于中国大唐发电集团公司。
增加:“加强蒸汽吹灰设备系统的维护及管理。在蒸汽吹灰系统投入正式运行前,应对各吹灰器蒸汽喷嘴伸入炉内的实际位置及角度进行测量、调整,并对吹灰器的吹灰压力进行逐个整定,避免吹灰压力过高。运行中遇有吹灰器卡涩、进汽门关闭不严等问题,应及时将吹灰器退出并关闭手动进汽门,避免受热面被吹损,并通知维护人员处理。”
实施重点
炉外管道的爆漏不仅是设备损坏,较之锅炉四管泄漏更易造成人员伤亡,防止锅炉外管道爆漏应作为重点反措要求加以落实。
支吊架的检查、调整与维护是防止炉外管道失效的一项重要举措,局部支吊架的失效可能酿成整个管系损坏的严重后果。主蒸汽系统、高低温再热蒸汽系统和主给水系统的支吊架应按照《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616-1997)进行定期检查。
锅炉缺水运行和超温超压运行易引发受热面大面积损坏、爆漏的重大事故。因此,保证锅炉运行时的正常水位,实时监控受热面的管壁温度和安全阀的正常使用尤为重要。
应加强锅炉水质管理,杜绝锅炉受热面大面积腐蚀事故的发生。
加强锅炉内外部检验,尤其是内部检验的管理,加强金属技术监督,提高防磨防爆检查技术水平,防止发生受热面爆漏事故。
对于进行了低NOx燃烧器改造的锅炉尤其注意防止高温腐蚀的发生。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执行检查表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爆漏事故执行检查表
填制单位
项目
序号
应完成的工作
检查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是
否
时间
填报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是
否
时间
防止锅炉超温超压
1
采用液压助跳法整定的安全阀,每个系统应至少选择一个安全阀进行实启试验
2
安全阀经校验合格后,应加锁或铅封并不得随意解除
3
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试验中,应有防止非试验人员进入试验现场的措施并得到落实
是
2009.02.20
4
安全阀校验过程中,校验人员不得中途离开现场
防止设备大面积腐蚀
1
应有本厂汽水化学监督实施细则
2
凝结水的精处理设备严禁退出运行。在凝结器铜管发生泄漏凝结水品质超标时,应及时查找、堵漏。
3
有凝结水精处理设备的机组启动时,应投入凝结水精处理运行,保证凝结水精处理出水质量合格
4
凝结水精处理设备在机组带负荷运行阶段严禁全部退出运行,如遇系统故障必须退出运行,应加强对凝结水水质的监督
5
给水质量劣化时应按《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T12145-1999)中关于水汽质量劣化时的“三级”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6
水质合格后,才允许向锅炉上水
7
锅炉上水时应通知化学运行人员,严禁未启动化学加药系统上水
是
2009.02.20
8
炉水达到点火标准时,才允许锅炉点火
是
2009.02.20
9
锅炉点火后应进行热态冲洗,汽包锅炉进行炉内处理,通过排污尽快换水合格;直流锅炉应进行严格的热态冲洗,至炉水合格
是
2009.02.20
10
汽机冲转前的蒸汽标准应严格按《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12145-1999)的12.1条执行,严禁蒸汽质量不合格时进行汽机冲转
11
机组启动时,凝结水回收应按《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12145-1999)的12.3条执行
12
禁止向锅炉补给不合格的除盐水
13
严禁再生酸碱进入锅炉
防止设备大面积腐蚀
14
锅炉清洗应按照《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执行
15
按照《火力发电厂停(备)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SD223-87)进行锅炉停用保护,防止炉管停用腐蚀
16
安装或更新凝汽器铜管前,要对铜管全面进行探伤检查
17
凝结器的铜管选择应遵守《凝结器铜管选用导则》所规定的原则
18
凝结器铜管胀接完成后应对管口和管板做进一步防腐和密封处理
19
锅炉改燃与设计煤种不同的煤或者燃烧器进行重大改造时,应进行相应的燃烧调整与试验
20
加强锅炉燃烧调整,改善贴壁气氛,避免高温腐蚀
是
2009.02.20
21
长期燃用易产生高温腐蚀的煤种的锅炉,应在设计上和运行规程中考虑防止高温腐蚀的措施,运行中应加强燃烧调整,防止火焰直接冲刷炉墙或炉内产生还原性气氛,对易腐蚀的受热面进行防高温腐蚀喷涂
是
2009.02.20
防止炉外管道爆破
1
应建立炉外管道设备台帐和检查情况专项记录本
2
运行规程中应明确运行人员对炉外压力管道的巡视次数(每班不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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