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产品合作社协议书甲方:(行为人具体名称)乙方:(行为人具体名称)鉴于甲方与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以合作社的形式共同开展农产品经营活动,并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社的成立与名称1.1 甲方与乙方以平等、自愿的原则成立农产品合作社,合作社名为(合作社名称)。第二条 合作范围2.1 合作社的主要经营范围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以及其他相关经营活动。第三条 资金投入和股权比例3.1 甲方与乙方双方共同投入资金用于合作社的运营,资金比例为(具体比例)。3.2 合作社的资金投入由甲方与乙方进行协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记录。第四条 合作方式和权益分配4.1 甲方与乙方在合作社中享有相同的
2、权益和义务。合作社的经营决策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议并作出。4.2 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甲方与乙方在经营活动中的劳动和贡献也会作为评估利润分配比例的重要依据。第五条 经营管理5.1 甲方与乙方共同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采购、销售、财务管理等。5.2 合作社的经营策略、决策原则和管理制度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议并制定,双方应共同遵守。第六条 财务管理6.1 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对合作社的资金流动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6.2 合作社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真实、准确和合规。第七条 合作社退出和解散7.1 甲方与乙方可根据双方协
3、商一致的决定,自愿退出合作社,并按照约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退出。7.2 合作社解散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解散事宜,并将合作社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修改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作社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其他条款9.1 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事项,应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9.2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9.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