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音师版权转让协议协议参与方:(甲方)录音师(乙方)版权接受方鉴于:甲方作为录音师已经录制并完成了一段特定的音频内容(以下简称录音作品),并拥有该录音作品的著作权;甲方愿意将该录音作品的著作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乙方并接受相应的补偿。基于上述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转让内容和方式1.1 甲方将其拥有的录音作品的著作权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全部/部分转让给乙方。1.2 转让方式为独家/非独家转让(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即甲方同意在转让后不再行使上述权利,并保证不会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或授权该录音作品的著作权。1.3 转让不包括作
2、品中的原创音乐/歌词的著作权,该部分权利仍归甲方所有。第二条 转让补偿2.1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转让补偿金。具体数额为_(大写:_)。2.2 转让补偿应当在协议签署之日起_(大写:_)日内支付完成,以_方式进行支付。第三条 权利义务保证3.1 甲方保证是该录音作品的合法作者,拥有全部的著作权,并保证录音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3.2 甲方保证该录音作品是原创作品,未抄袭他人作品,且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3.3 甲方保证录音作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得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当负责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4.2 违约方同意承担由于违约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其他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2 本协议以中文撰写,如有争议,本协议的中文文本应作为解释依据。6.3 本协议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除非双方达成书面同意。6.4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签署,方为有效。甲方签名: 日期:乙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