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电费补偿协议标题要求的协议书协议书编号:XXX-XX-XX甲方:身份证号码/注册号地址:xxxx联系电话:xxxx乙方:身份证号码/注册号地址:xxxx联系电话:xxxx鉴于甲方与乙方关于水电费补偿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补偿方式甲方同意向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水电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 水费补偿:按照当地水费收费标准计算,乙方提供实际水表读数为准;2. 电费补偿:按照当地电费收费标准计算,乙方提供实际电表读数为准。第二条 补偿期限1. 甲方应在每月的第五个工作日之前,将当月的水电费补偿金额支付给乙方;2. 补偿期限视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水电费账单为准,甲方有权进行核实。
2、第三条 补偿金额的计算与支付1.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提供的水电费账单,按照实际使用水电量计算补偿金额;2. 甲方应将补偿金额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可通过转账、现金、支票等方式进行;3. 双方确认补偿金额并签字后,甲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第四条 异议处理1. 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水电费补偿金额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甲方与乙方应友好协商,理性处理异议事项,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1. 本协议一经签字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2. 甲方与乙方应保持双方的协商内容和补偿金额等信息的机密性;3. 本协议的效力不影响双方享有的其他权益和义务;4. 本协议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提交相关仲裁机构解决。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 a) 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解除; b)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况;2. 解除协议后,双方应履行相应的清偿义务。第七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履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等合法手段解决。第八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有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_ 日期:_乙方(签字):_ 日期:_注意: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和终止,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