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益收益转让协议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转让方”)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乙方(以下简称“受让方”)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鉴于:1. 转让方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愿意将其拥有的特定权益收益转让给受让方;2. 受让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接受转让方的权益收益转让。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转让权益1.1 转让方同意将其具备的权益收益转让给受让方。具体权益收益的性质、来源、转让义务和受让方的权利由双方另行约定,并以本协议附件的权益收益转让明细表为准。第二条 价格和支付2.1 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附件的权益收益转让明细表约定的价格向转让方支付权益收益转让款项。第三条 保证与
2、承诺3.1 转让方保证其所转让的权益收益归其合法所有,并没有转让给第三方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3.2 受让方保证其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3.3 双方保证其对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4.2 双方同意,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同意对协议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5.2 双方同意在合理的保密期限内保持
3、对保密信息的保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第六条 通知6.1 本协议中的任何通知、催告或其他文件,可以以书面形式通过交付、挂号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送达。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7.2 本协议终止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完毕、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一方违约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纠正等。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8.3 本协议采用中文书写,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适用,解释权归属于协议签订地法院。(以下无正文)转让方:_ 受让方:_日期:_附件:权益收益转让明细表